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丰台经济发展综合政策的意见 丰政发〔2012〕39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丰台经济发展综合政策的意见

丰政发〔2012〕39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新引进规模企业发展

  (一)对新引进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金融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及符合本区功能定位的其他企业(原则上不包含新注册成立的区属国有控股企业),给予连续三年的发展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安置等方面综合贡献程度的30%。

  (二)结合新引进企业需求,扶持资金采取购租房补贴、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内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职务人员)奖励、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股权投资、项目补贴、其他实物购买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三)根据新引进规模企业实际情况,把企业引进当年或第二年作为给予三年支持的起始年。

  (四)中介机构引进企业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区域综合贡献程度在5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按照所引进企业区域综合贡献程度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区域综合贡献程度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所引进企业区域综合贡献程度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对新引进规模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优先办理企业在土地、投资、项目、融资等方面的政府服务事项;优先安排改善企业周边环境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硬件环境。

  (六)加快落实《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对于新引进金融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注册资本在5亿元至10亿元之间的,补助800万元;注册资本在1亿元至5亿元之间的,补助500万元;对在京注册的金融企业购买办公用房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于未包含在市级政策范围内的新引进新兴金融企业,参照市级注册资金限额标准,按上述补助金额的50%给予区级奖励。

二、加大驻区企业发展扶持力度

  (一)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程度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年度区域综合贡献程度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之间,当年贡献程度增幅达到全区经济规模增幅的前100强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和批发市场),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区域综合贡献2%-5%的奖励;对于在外区经营、在本区纳税的企业,奖励额度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企业区域综合贡献的10%。

  (二)对拟上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给予一定补助。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给予50万元补助;完成上市辅导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

  (三)支持楼宇经济发展。对入驻企业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且对区域年度综合贡献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楼宇(不含自用楼宇),给予楼宇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不超过区域综合贡献2%的奖励,用于楼宇配套设施、服务环境建设。

  (四)已纳入规模企业引进资金支持对象的企业,不再重复奖励。

三、构建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格局

  (一)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发挥科技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和丰台区诚信佳担保公司担保资金作用,优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活动给予贷款担保、贴息。设立科技型企业担保风险代偿专项资金,对企业重点科技项目研发费用融资给予担保代偿,代偿比例最高不超过担保责任额的40%。(二)积极争取国家、北京市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围绕重点产业方向进行配套。对"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瞪羚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区域重点创新型企业具有一定水平和规模的技术创新项目扩大生产规模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贷款利息的50%,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对于连续两年研发投入经费达到总产值10%以上企业的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对上一年新增研发经费给予3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评审认定或新引进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15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50万元)。

  (四)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制标准的第一承担单位给予奖励:创制国际标准奖励50万元,创制国家标准奖励30万元,创制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奖励20万元。对获得市级相关部门专利促进资金资助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国家和市级孵化器及根据《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经区科委认定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年度在孵企业对区域综合贡献程度的50%及入驻高新科技企业对区域综合贡献程度的5%,给予孵化器创办单位资金补助,支持孵化器自身建设和在孵企业科技创新。

  (六)建立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等服务。

  (七)加大对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力度,对在丰台科技园区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

  (八)扩大对科技文化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范围,凡纳入本区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优先采购区域内企业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四、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一)加大丰台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农村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地区业态转型升级、特色街区培育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企业上市融资,在享受企业上市融资补助的基础上,按照进入辅导期后连续两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程度的50%,给予企业上市成本补贴。

  (三)加强投资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的引导和控制,禁止审批新建各种类型的商品交易市场、仓储用房等建设项目;按照《北京市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中确定的"三高"企业认定标准,严格禁止审批新建"三高"工业企业;各乡镇、村禁止引进不符合都市型工业发展要求的加工型企业。

五、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

  (一)制定丰台区人才引进服务专项政策,支持引进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优先为科技、金融、文化创意企业引进所需人才,优先为区域综合贡献程度排名100强企业引进所需人才,优先为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科技创新奖励企业引进所需人才。

  (二)在丽泽金融商务区、丰台科技园区等重点功能区周边建设、筹集公租房和人才公寓,优先满足区域综合贡献程度排名100强企业人才居住需求。

  (三)支持企业与本区优质学校共建,在符合市教委和市考试院相关政策及规定的前提下,为区域综合贡献程度排名100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享受丰台区优质教育资源提供服务。

  (四)积极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户口、工作居住证、配偶就业等方面配套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由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北京市颁布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丰台区已颁布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键字
  经济发展  政策  促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丰政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2〕20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法[2011]336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政综〔2015〕165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苏政发〔2015〕4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7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2018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联通信〔2018〕87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丰台经济发展综合政策的意见 丰政发〔2012〕39号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移民局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交水发〔2018〕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0〕18号

 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2021年3月12日修正)

 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2016年11月25日修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加强业态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2〕14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设立丰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意见的通知 丰政发〔2012〕3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