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哪些内容?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再保险类别和业务原则、监管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章业务经营,规定了再保险战略管理、自留责任要求、巨灾风险安排、交易对手选择、信息告知、合同签署时效、资金结付、临时分保要求、再保险关联交易、档案管理、集中度管理、境外分出监测、流动性管理、直保公司开展分入业务要求等内容。第三章再保险经纪业务,规定了保险经纪人的监管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规定了再保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偿付能力管理、不得变相经营合约业务、再保险信息报送要求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了保险公司未按照《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办理再保险的罚则。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政策性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参照适用本规定以及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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