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主要适用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更多的保护、保育、照护要求,因此规定其要依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落实对学生权益的保护要求,并参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结合实际建立相应保护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是对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职工侵害在园、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适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七章的问责方式从重予以处理。考虑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主要针对学校这一特定组织构建全面保护体系,而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不具备学校的组织架构,因此并未规定其适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但有关机构仍应当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可以参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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