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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丰政办发〔2021〕9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丰政办发〔2021〕9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要求,依法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北京市和丰台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及要求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材料,以下相同)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入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2.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二)相关政策及规定

  1.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确定入学片区、入学方式和入学顺序。严格核实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入学。

  在部分学校实行“六年一学位”,服务范围内的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开始记录,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子女除外),不符合该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自2021年9月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一致的(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除外),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4.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批,统筹解决。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5.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

四、入学方式

  片区入学继续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一)小学入学

  1.第一批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入读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

  2.第二批

  本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和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在《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实际居住材料、信息采集表等,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含本区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二)初中入学

  1.第一批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入读有第一批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含寄宿)、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

  2.第二批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自2022年起,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入学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地所在片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时,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初中入学片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

  区政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规范程序,杜绝违规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区教委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相关委办局、各街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学习和培训,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相互配合,规范操作,认真审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入学工作全程跟踪,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四)及时公示,加强宣传

  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入学片区等相关信息,通过学前教育机构和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各街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社区(村委会)向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进行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附件: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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