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6日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落实责任,各方努力,加强引导,综合决策,切实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专题分析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为了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马凯同志出席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并做重要讲话。会后,我省接着召开了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电视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安排部署了我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省政府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代起草了《通知》初稿,并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团省委、省残联、国资委等16个单位意见,经省政府批准后,于7月16日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对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根据国务院和我省会议精神、国务院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完善了各项扶持政策。全文共分六个部分共八条。

  第一部分是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实现就业。一方面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定额职业培训补贴、岗位开发补贴等,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另一方面继续统筹实施好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充分发掘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潜力。

  第二部分是组织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毕业生创新创业。通过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创业培训实训、强化创业实践孵化等有力措施,确保2014年至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每年引领不少于1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

  第三部分是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充分利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力争是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促进实现技能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加强就业见习管理,建设就业见习基地,扩大见习规模,提升见习质量。全省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企业期满留用率达70%以上。

  第四部分是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根据毕业生特点和求职需求,不断推进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毕业生提供系统、全面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求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对接,建立就业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部分是促进毕业生公平就业。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防范、消除就业市场上的民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信仰歧视、学历歧视、院校歧视、残疾人歧视及各种隐形歧视,有效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促进就业公平。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毕业生制度,规范招聘方案统一发布和招聘结果备案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各地、各部门消除毕业生在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放开对吸收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第六部分是各地各部门各高校各司其职,共同形成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合力。要求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工学合作,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督促检查等方面形成联动协调机制。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键字
  毕业生就业  普通高等学校  创业  工作  文件  做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办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17号

 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厅函〔2023〕1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2〕3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2〕21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个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促进2016届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6〕17号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关于实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京残发〔2016〕43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办〔2016〕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3〕28号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4〕42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2015〕121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180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1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4〕2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