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7号

  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新闻传播专业建设,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新闻传播专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理论教书育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一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新闻传播专业点,形成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行业创新发展,能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优秀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开创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新发展,是新时代高等学校新闻传播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重点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宣传教育基地,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闻传播学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课程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到新闻传播院系师生全覆盖、无死角。依托高等学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分批开展新闻传播专业骨干教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主题培训,五年内覆盖所有专业点。选树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教学典型案例,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的国家级一流精品课程,推动教师以言传身教带动学生树立正确新闻观,为新时代新闻传播人才打牢思想基础。

  2.打造新闻传播人才德育新模式。强化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三位一体”新闻传播育人体系。普遍开设新闻伦理、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专门课程,深挖新闻传播专业课程的育人元素、育人内涵和育人功能。加强国情教育,强化实践育人,建设一批“进基层、懂国情、长本领”新闻传播实践育人项目,推动师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培养学生为党为国为人民的深厚情怀和担当意识。

  3.迈向一流新闻传播专业新目标。主动适应信息社会深刻发展和媒体融合深度发展趋势,建设24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新闻传播专业点,打造500门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新闻传播专业课程,增设20个国家级新闻传播融媒体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50个新闻传播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加快培养会使善用“十八般兵器”的全媒化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要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课程体系,加强教研室(组)建设,促进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横向交叉融合。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及时融入技术变革新趋势、媒体融合新动向和行业发展新动态,综合运用文图声光电多种形式,采取案例式、现场式、任务型等多样化教学手段,用好校内外电视台、广播台、报刊、网站、新兴媒体等实习实践平台,培养未来从事新闻舆论工作的行家里手。

  4.推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新发展。进一步深化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在教师队伍专业能力、理论体系构建能力、重点任务统筹能力和强化工作保障能力上下功夫,打造新闻传播协同育人“先锋队”和“示范区”。将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作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和经费保障,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共建新闻学院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和教育部门定期会商、及时总结,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最新工作进展。统筹建立全国优秀新闻传播学专家库,强化共建新闻学院师资保障,促进提升全国高校特别是偏远地区教学水平。选择一批优秀教师纳入新闻阅评员队伍,加强新闻宣传一线实践。支持实力较强的共建新闻学院率先推出一批高质量新闻理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示范性、引领性和创新性作用。

  5.开辟高校与新闻单位互聘新领域。总结推广互聘交流“千人计划”经验,构建学界业界优势互补、理论实践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加大力度、拓宽广度、发掘深度,深入开展新一轮互聘。扩大互聘范围,由新闻学专业扩至传播学专业,有条件的可扩至新闻传播专业类所有本科专业。扩大互聘规模,将“千人计划”升级为“双千计划”。深化互聘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受聘人员优势,推动高校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材编写、完善实践教学,促进新闻单位的重大实际问题研究、新闻实践案例库建设、编辑记者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高校和新闻单位要完善工作量认定办法,将互聘人员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使互聘单位和互聘人员各施所长各尽所长。

  6.构建国际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新范式。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培养新时代国际新闻传播“预备队”和“后备军”。深入实施国际新闻传播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培养质量。启动国际新闻传播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全媒体+国际+外语”课程体系,加强“国情教育+国际视野”的社会实践和国际交流。探索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模式,深化国际传播相关新闻单位与高校合作,创新国际新闻传播合作办学、合作培养、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新机制。

  7.迈上高等新闻传播教育质量新台阶。紧贴新闻传播专业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紧扣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目标,紧跟信息技术新发展和业界格局新变化,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新闻传播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结合国家级一流新闻传播专业点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三级专业认证。研究制定认证标准和工作方案,适时启动认证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认证标准和工作机制,促进不同层次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四、组织保障

  1.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各高校要将计划实施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2.完善保障机制。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各高校要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中央高校要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支持本计划的实施;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本计划。

  3.加强监督检查。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加强实施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各高校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自我总结评价,主动发布自评报告,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2018年9月17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键字
  人才培养  传播  教育  能力  计划  高校  新闻  提高  实施
  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高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教高〔2014〕1号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教高〔2019〕6号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2019〕13号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教高〔2018〕2号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15〕6号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答记者问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教职成〔2003〕5号

 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7号

 教育部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教职成〔2014〕5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办艺发〔2021〕63号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0〕140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