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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报 教师厅函〔2019〕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报

教师厅函〔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各地继续实施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现将2018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情况

  (一)补助覆盖范围

  截至2018年底,中西部22个省份72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有72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8.21万所乡村学校,受益教师127.21万人。其中,包括189个“三区三州”县和143个“三区三州”以外深度贫困县,受益教师分别为18.79万人和31.83万人。

  (二)资金投入

  2017年,各地连片特困地区县投入资金49.20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拨付奖补资金45.10亿元,占各地投入的91.67%。2018年,各地共投入补助资金49.43亿元,其中“三区三州”县及以外深度贫困县分别投入资金5.65亿元和12.88亿元。云南、甘肃、贵州、湖南和河南分别投入8.59亿元、5.03亿元、4.64亿元、4.42亿元和3.50亿元,五省投入资金总额占各省投入资金总量的52.96%。新疆受益教师数量增幅较大,资金投入也有较大增长。

  (三)补助额度

  2018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月补助额为324元,与2017年相比大体持平,略有增加。其中,人均月补助额400元以上的省份有7个,分别是湖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0—400元的省份有7个,分别是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西、湖北、重庆、甘肃;200—300元的省份有7个,分别是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广西、贵州、西藏;1个省份(新疆)低于200元。(详见附表1)

二、非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情况

  (一)连片特困地区省份自主扩大实施范围

  在中央奖补政策的示范引领下,中西部实施省份中有15个省份主动作为,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面,将424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纳入补助范围,总计投入资金29.93亿元,惠及75.96万名乡村教师,人均月补助额为328元。中西部22个省份共有2227个县,截至目前,总计有1148个连片和非连片特困地区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占中西部省份总县数一半以上。有些省份将政策覆盖到全省所有的县,如西藏、广西和宁夏等省份惠及所有乡村教师。(详见附表2)

  (二)非连片特困地区省份自主实施政策

  东部10个省份中有8个自主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分别是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政策覆盖281个县(市、区)2.15万所学校的68.8万名乡村教师,总投入达62.74亿元,人均月补助额为759元。其中,北京、广东的人均月补助额度较高,分别为2661元和1011元;浙江、福建政策覆盖范围较广,实施县达到本省份总县数的90%以上。(详见附表3)

三、主要问题

  (一)经费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一些地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部分省份经费投入主要依赖中央奖补,一些财力较差的市县筹集经费的能力有限,省级财政支持不足,统筹不够。如贵州有1个连片特困地区县没有实施,2018年没有实现政策实施县全覆盖。

  (二)补助额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地方未能充分用好中央综合奖补政策,补助额度较低,难以起到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去乡村学校任教的激励作用。少数地方未充分考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生活补助分档差别化不明显,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不足。

  (三)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省份对数据报送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缓报、漏报、错报的情况。其中,有3个省份未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等材料,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进展;5个省份未按要求提交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报告;2个省份对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上报数据存在错误和遗漏。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中央要求,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逐步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长效机制,切实保证连片特困地区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各地要加大省级财政统筹,特别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切实保证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避免出现中断实施的情况。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奖补政策,努力提高补助标准,要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有差别的补助政策,推动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审核把关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分级负责,逐层把关,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实施情况。同时,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报送工作,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宣传政策,展示实施成效,让更多教师了解政策,让更多人关注乡村教育、关心乡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8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表

  2.2018年连片特困地区省份扩大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情况统计表

  3.2018年非连片特困地区省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下载附件
(1)2018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表.xls
(2)2018年连片特困地区省份扩大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情况统计表.xlsx
(3)2018年非连片特困地区省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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