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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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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为深入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等13部门联合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我市组织申报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申报条件。基地申报主体应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够独立开展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活动,组织机构健全,运行体系完善,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服务能力,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基地称号。 二是分类申报。基地按照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场景分为五类:数字生活类、数字工作类、数字学习类、数字创新类和其他类。 数字生活类基地,指面向智能家居、智慧社区、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智慧出行等生活场景,提供提升生活类数字技术和设备使用能力、数字公共服务参与水平等培训、资源和服务,助力全民畅享高品质数字生活的机构。 数字工作类基地,指面向产业工人、农民、新兴职业群体、网络内容从业人员等职业群体,提供增强劳动者数字工具使用意愿和数字化高效工作能力等培训、资源和服务,助力提升全民数字工作竞争力的机构。 数字学习类基地,指面向全民终身数字学习需求,提供数字化学习、培训、考核、成果认定等资源和服务,助力提升全民数字学习意识和能力的机构。 数字创新类基地,指面向数字化发展创新前沿,激发各类主体数字创新活力,提升数字化科研能力,助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复合型数字人才队伍的机构。 其他类基地,指其他面向公众并具有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相关功能的机构。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表(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danni@jxj.beijing.gov.cn,我局会同市委网信办遴选审核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中央网信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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