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奖励支持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京技管发〔2023〕9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奖励支持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京技管发〔2023〕9号

  工委、管委各机构,各街道,通州区、大兴区各相关镇:

  现将《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奖励支持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6日

  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奖励支持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多维度、多方式鼓励、引导亦庄新城科技孵化行业向专业化、精准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助力建设标杆孵化器,结合亦庄新城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创新孵化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二章 支持措施

  第三条 创新孵化载体对拟入孵企业审核后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其他准入、准营手续。为在孵企业设立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环保等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授权创新孵化载体为来京创业的外籍人才申办来华工作许可。

  第四条 按照以下标准为创新孵化载体提供运营支持,降低运营成本:

  (一)经认定后的创新孵化载体,按照全年房租总额的50%予以运营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二)单个众创空间运营支持面积标准为500平方米,单个孵化器运营支持面积标准为2000平方米,超出面积不予计算。

  (三)租赁场地开展孵化工作的,产业用地(类)项目支持单价不超过3元/天/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支持单价不超过5元/天/平方米。产权方使用自有场地开展孵化工作的,产业用地(类)项目支持单价标准为3元/天/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支持单价标准为5元/天/平方米。

  第五条 鼓励创新孵化载体提档升级。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补助;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对于上一年度获得中关村标杆型孵化器支持的,引领类、培育类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逐级获得资质认定、备案或支持的,奖励差额部分。

  第六条 综合评价为“合格”的给予运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上一年度房租总额的25%计算,自第一次综合评价完成日起,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单个众创空间运营奖励面积标准为500平方米,单个孵化器运营奖励面积标准为2000平方米,超出面积不予计算;租赁场地开展孵化工作的,产业用地(类)项目奖励单价不超过3元/天/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奖励单价不超过5元/天/平方米;产权方使用自有场地开展孵化工作的,产业用地(类)项目奖励单价标准为3元/天/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奖励单价标准为5元/天/平方米。

  第七条 综合评价为“优秀”的,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支持:

  (一)载体运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上一年度房租总额的50%计算,自第一次综合评价完成日起,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单个众创空间运营奖励面积标准为500平方米,单个孵化器运营奖励面积标准为2000平方米,超出面积不予计算;租赁场地开展孵化工作的,产业用地(类)项目奖励单价不超过3元/天/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奖励单价不超过5元/天/平方米;产权方使用自有场地开展孵化工作的,产业用地(类)项目奖励单价标准为3元/天/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奖励单价标准为5元/天/平方米。

  (二)基金合作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孵化载体,由管委会按照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支持。

  (三)共性技术平台支持。鼓励孵化器为相关领域硬科技创业项目提供低成本、高效率、专业化的技术熟化和产品试制服务,确保硬科技创业企业“即驻即用”和轻资产运营。对上一年度平台设备购置费及设备相关的软件升级、维护维修等金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专业孵化活动支持。鼓励创新孵化载体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对上一年度活动投入经费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孵化人才队伍支持。针对有经验的硬科技投资人、资深产业服务专家、具有成功转化经验的科学家、业界知名产品经理、优秀连续创业者等参与孵化服务工作,或者知名企业家、投资家、科学家、产业服务专家等投身创业辅导担任创新孵化载体创业导师的,优先纳入经开区人才支持计划并在人才落户居留、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人才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具体参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创新孵化载体相关支持措施的落实,依照“定期受理,集中审核,统一拨付”的原则办理。

  第九条 创新孵化载体应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资金用途,将支持资金用于创新孵化载体建设和在孵企业的项目支持。

  第十条 申请单位使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创新孵化载体认定资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创新孵化载体资格,将申请单位和责任人员列入经开区信用平台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两年内不受理其申报区级认定及市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相关认定奖励,并全额返还之前所享受的支持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对科技含量高、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经开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或能为经开区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经过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后按照“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等给予特殊扶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本实施细则中的同类条款。

  第十二条 奖励、扶持内容与区内其他政策重合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同一事项享受过市级、国家级等其他政策支持的,除中关村标杆孵化器政策支持及其他特殊约定外,不予重复支持。

  第十三条 对于认定前已获得中关村标杆型孵化器项目支持的创新孵化载体,奖励按照第五条标准予以补足。

  第十四条 奖励、扶持的涉税支出由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键字
  亦庄  新城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开展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认定申报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技管发〔2023〕8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奖励支持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京技管发〔2023〕9号

 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3.0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19〕22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