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平谷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平谷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入学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可在我区就读。

二、入学流程

  (一)信息采集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2023年5月5日-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平谷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应的服务入口进行注册、完成信息采集。监护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户籍信息联网验证。由于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

  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参加信息采集,不足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能采集入学信息。超龄儿童家长持儿童户口簿到考试中心幼小初招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2.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入学材料,于5月10日至20日电话联系考试中心预约初审。初审合格后,“入学服务平台”向家长推送短信告知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家长完成信息采集。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完成信息采集后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台胞子女需要到区台办审核确认,华侨子女需要到区侨务部门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完成后,须于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电话联系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预约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二)审核入学材料

  6月12日-16日,家长拨打服务片所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预约现场审核时间;6月17日-18日,按预约时间到学校审核。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单校划片

  适龄儿童家长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服务片所属小学办理入学资格确认手续,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学校办理,确认时间一经截止,不能更改。学校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信息采集表”进行初录,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2)多校划片

  ①适龄儿童家长携带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服务片所属小学办理入学资格确认手续,确认时间一经截止,不能更改。符合派位条件的,学校现场收取“信息采集表”并在“入学服务平台”上标注派位顺位,打印“派位入学确认单”。确认单分上下两联,上联交给家长,下联由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一年。

  ②6月17-20日,志愿填报。家长须在入学平台上填满全部志愿,且志愿不能重复。志愿填报期间,可以撤销并重新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填报和更改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自行确定,各顺位电脑随机派位依据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双胞胎或多胞胎在填报志愿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派位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③6月28日,派位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由公证处监督,并对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④6月28日16:00-7月7日,派位结果查询。家长可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派位结果。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同。

  (2)相关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预约时间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信息采集表”进行初录,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三)审核录取

  区教委于7月7日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监护人将收到入学通知短信,可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入学通知。各小学于7月1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适龄儿童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学校报到。

三、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住房和户籍的变更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31日,住房的变更日期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其他有效材料上的日期为准。凡在5月31日后变更住房和户籍信息的,统一由区教委协调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符合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在派位结束后视各校招生情况予以协调入学,派位已满的学校不再安排。

  1.单校划片:登记入学

  (1)适龄儿童可以凭户口登记入学

  ①户口登记在各村的,依据户口簿上的地址到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②户口登记在城关各居民小区的,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北的适龄儿童,谷丰路为界,以东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平谷分校登记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南,谷丰路、文化北街、文化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五小登记入学。

  ③户口登记在洳河嘉园、洳苑嘉园、如歌家园的适龄儿童到周村小学登记入学。

  ④户口登记在马坊地区各居民小区的适龄儿童到马坊中心小学登记入学;其他乡镇居民小区的适龄儿童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可以凭住房登记入学

  ①凭住房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住房材料房主的姓名必须是其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②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的,适龄儿童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地址且三年以上的或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单独登记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地址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登记入学;不满三年或非单独落户的,由区教委统一协调入学。

  ③楼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近三年实际入住材料(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发票,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燃气报装单据等)。

  (3)全区范围内各自然村,仅按适龄儿童户籍保障入学。

  2.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1)实施学校

  2023年,平谷四小、平谷六小招生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以2022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购买的房屋,房产、户口符合条件且一致的居民子女实行原有单校划片,登记入学(在金乡西小区和园丁小区购买住房的原始住户按房户一致对待);如果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人数,则实行派位入学,放在首批次进行,家长须于登记后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不完全符合单校划片入学条件及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的,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2)填报志愿

  平谷四小范围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平谷四小、平谷八小。

  平谷六小范围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平谷六小、平谷八小、北二实平谷分校。其中,北环路以北、谷丰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到北二实平谷分校登记入学,北环路以北、谷丰路以东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不选择登记入学的,须参加派位入学,按规定填报志愿。

  (3)派位顺位

  第一顺位: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房户一致的;

  第二顺位:已购买房屋,房户不一致的;

  第三顺位:其他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规则及方式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同。

  2.相关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学校为:城关地区,新平北路以北及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西到平谷七小登记入学。农村地区,居住在马坊地区的到马坊中心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洳河嘉园、洳苑嘉园、如歌家园的到周村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其他地区的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三)公办寄宿学校入学

  北京绿谷小香玉艺术学校:招收具有平谷区入学资格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计划招生70人,6月5日至6日完成报名及初录工作,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四)民办学校入学

  1.德翰实验小学:以招收本区适龄儿童为主,计划招生80人。6月5日至6日完成报名及初录工作,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2.精英未来学校:以招收本区适龄儿童为主,计划招生80人。6月5日至6日完成报名及初录工作,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五)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其适龄子女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协调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南,谷丰路、文化北街、文化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五小登记入学。

  (六)残疾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学校需指导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登记入学。

  (七)2023年起,平谷区第十一小学(原平谷六小璟悦府校区)开始招生,招收顺平路以北,大发路、新平西路以西,平谷大街以南,洳河巡河路以东范围的适龄儿童。

  (八)适龄儿童在平谷区入学的条件、方式、学校,每年根据北京市教委文件、会议精神,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政策以当年公布为准。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1:2023年平谷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2023年平谷区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2023年平谷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下载附件
(1)2023年平谷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doc
(2)2023年平谷区小学招生范围.doc
(3)2023年平谷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doc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16号 
  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1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5号 
  关于开展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教学实验室评选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服务保障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和“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2号 

 关键字
  小学  入学  工作  实施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石景山区小学入学非京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证》审核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18〕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