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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地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23〕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卫戍区参谋部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23〕1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人民武装部,各普通高等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学生军训商业化市场化问题专项整顿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军动〔2023〕135号)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4号)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正确育人方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学生军训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培养国家民族合格建设者、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看待、组织、支持和重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将学生军训工作纳入各单位的议事日程,领导亲问亲抓真抓,深化落实职责使命,切实把学生军训当成必守必保的阵地坚守下来、壮大起来。

  (二)改进工作指导。各学校针对近年疫情因素导致学生军训任务不利局面,要破除惯性思维,改进组训方式,研究探索学生军训特点规律和方式方法,进一步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国家安全意识的培育工作。加强对参训学生和跟训教师的训前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军训课程的规定要求和目的意义,充分做好思想、心理准备,自觉接受严格管理和艰苦训练。

  (三)压实职责任务。市教委负责全市普通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计划统筹安排和监管督导,汇总学生军事训练教官需求;北京卫戍区参谋部负责现役官兵的协调、派遣和监督管理,会同市教委指导现役部队、各区人武部和学校做好各类教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完成认证工作;各区教委负责区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计划统筹安排和工作指导,审批、管理辖区军训基地、场地;各区人武部负责对接区教委统筹辖区各类学校学生军训承训力量需求计划,协调对接现役教官,组织基干民兵教官选拔、培训、考核、派遣、管理和学校聘请退役军人教官的考核;各学校负责本校学生军事训练的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培训和管理学校聘请退役军人教官。

  二、科学统筹谋划,刚性落实年度任务

  (四)规范提报审批。各学校结合年度教学计划,提前筹划学生军事训练安排(当年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对接辖区人武部协调承训力量,确定军训时间、地点以及预计参训人数、承训力量初步意向等。4月下旬,市教委按照错峰训练要求,组织学校制定年度军事训练计划,汇总学生军训教官需求。5月初,北京卫戍区参谋部指导各区人武部,根据市教委提报的学生军训教官需求进行审核复核,汇总上报军委机关集中会审。5月中旬,军队各级按权限下达年度承训任务,并办理现役官兵兵力调动。

  (五)合理组训安排。各学校要认真搞好统筹计划,积极响应错时错峰组训,切实将学生军事训练课程纳入全年教学计划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因疫情因素未进行学生军训的高年级学生参训。关于时间安排,结合学生军训商业化市场化问题专项整顿治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考虑年度兵调审批时限要求和教官考核认证新的规定,部分学校如在本年度6月30日前组织军训的,需尽量调整安排至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期间。各学校组织学生军训时尽可能不占用节假日时间。关于军训地点选择,大学生主要依托校内场地组织军训,校内各类场地不能满足军事技能训练要求的也可选择基地轮训。到基地轮训时,要选择由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军训基地;高中生主要依托基地或校园场地,提倡以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分批次实施。

  (六)搞好训练保障。各学校积极营造学生军事训练环境氛围,建设配备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教材、器材。各区教委会同人武部优化调整学生军事训练布局,充分利用辖区各类场地资源,积极建设、审批、管理学生军训基地,为学生军训提供场地保障,基干民兵教官担负学生军事训练任务纳入年度民兵训练计划统筹安排。基地有关费用标准,根据保障条件和使用管理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保障费不超过30元/人/天,必须全额用于训练组织、管理和保障,不向学生强制出售商品,如出售的物品为必需品的,需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各学校严格遵守《军服管理条例》规定要求,不得购买使用现行军服、标识及其仿制品。关于伙食标准,依据参训学生需求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建议不低于学生在校伙食保障标准(一般不低于40元/人/天)。

  三、正规组训施教,提高学生军训质量

  (七)严格按纲施训。各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的科目内容和时间要求组织军事技能训练。不偏训、粗训、漏训和简化训练程序,不随意缩短训练天数以及正常操课时间组织大纲以外课目训练,不以汇报表演为目的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训练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军事理论课必须按大纲规定完成相应教学时数,不以自学、观影、讲座等方式替代理论授课。高校要加强对军事理论课教师教学能力素质的跟踪评审把关,把握正确教学内容方向,提升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下半年,选拔部分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市教委择机组织部分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军事课骨干教师参加上级举办的研修班。

  (八)规范培训认证。5月底前,下发《北京地区学生军训教官培训及资质认证工作手册》(试行版)。6月开始,承训部队负责现役教官、各区人武部负责基干民兵教官、各学校负责学校聘请退役军人教官的选拔和培训,逐一进行身份认证、政治审查,组织基本技能、教学法和突发情况处置等内容培训,并严密组织考核和认证工作。北京卫戍区参谋部会同市教委,指导各区人武部、教委、驻地部队和学校,抽组相关人员成立考评认证组,加强对基干民兵教官、学校聘请退役军人教官的考评和认证,参与驻地部队现役教官的考核,并对现役教官完成认证。

  (九)落实持证施训。根据相关要求,从2023年起,原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承训资质证书》全部废止,并由北京卫戍区重新统一设计制发北京市学生军事训练教官资质证书(证明),逐人编号登记。未获得教官资质证书(证明)人员不得承担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各高校要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在校生的作用,安排该类学生纳入学校聘请退役军人教官队伍,经考核认证后担任学校军训教官。各学校严禁使用不具备资质证书的退役军人组训,不得使用持有其他机构颁发类似资质证书的退役军人组训。

  四、狠抓教育管理,确保军训安全顺利

  (十)加强清理整治。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学生军训商业化市场化问题整顿治理工作。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军训,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不违规开展商业化运作和市场化运营,不组织商业招标活动,不到未经审批的军训基地训练,不与地方培训机构或个人勾联串通获取利益,不违规发放课时费、补助费造成变相有偿服务。严禁现役、基干民兵教官向学校收取训练费。审批通过的军训基地同一时间承训学生数量必须明确,杜绝在同一时间内承接超过核定人数学生军训。对于商业化市场化问题的整顿治理工作将贯穿全年,国家和北京将分别成立督导组,采取调阅资料、现地查看等方式,全面督导整顿治理情况,查处问题线索。

  (十一)严密风险管控。各单位要把学生军训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围绕日常管理、教学训练、机动输送、饮食保障、身体状况筛查等关键环节,周密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各项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学校要实时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畅通矛盾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化解隐患苗头。严格训练期间手机使用管理,严禁学生手机带入训练场。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杜绝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

  (十二)树牢良好形象。要加强学生军事训练期间的教官管理教育,严格落实有关条令条例相关规定和学生军事训练教官“十个严禁”。开展作风纪律教育,严格军容军纪,组训中既严格要求,又耐心引导,全程使用口令、手势纠正动作,严禁打骂体罚学生,始终保持学生军训教官良好作风形象。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校园网、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宣传军训典型、讲好军训故事、展现军训风采,引导全社会认清学生军训的重大意义和取得成效。严禁发布与军事训练无关的、损害学生军事训练形象的影像视频,严禁发表刻意抹黑学生军训制度、诋毁学生军事训练活动的不良言论。加强舆情管控,出现重大舆情或突发事件,各单位要迅速反应、联动处置,确保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此通知由各区教委转发至各区高中阶段学校、军训基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卫戍区参谋部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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