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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顺政办发〔2018〕14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顺政办发〔2018〕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统筹推进规范安全、廉洁高效、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基层民政事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活“便利性、宜居性、公正性、多样性”的美好向往,着力打造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创新示范区,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立足“港城融合的国际航空中心核心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城乡协调的首都和谐宜居示范区”的功能定位,率先落实全市深化民政事业改革的新要求,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主线,以提升公共服务为重点,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手段,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示范区创建的衡量标准。

  (二)坚持党的领导。民政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通过党建引领,完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在建设高标准小康社会中发挥好基础性作用。

  (三)坚持社会参与。要加强政策创制,搭建平台,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大力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民生公共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坚持精准落地。要加强民生调研,精准制定政策和行业标准,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主要目标

  以建设“平安、法治、诚信、精准、高效”民政为抓手,强力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产业化、民政工作信息化、民政业务体系化,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2018年,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启动各项工作部署。2019—2020年,基层民政的机构设置、工作力量、财政保障、实现方式变革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区、镇(街)、村(居)三级一体化推进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成。基层民政社会化承接体系全面建立。基层民政服务更及时更精准更贴心,人民群众更满意,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2021年,民政基层能力有大幅度提升,民生事业有大跨度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巩固发展成果,建设规范高效民政

  1.巩固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对标新城市总体规划,加快编制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重点领域规划,推动纳入控制性详规。加强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加快推进区级“十个一”建设项目,强力推进镇(街)“三个一”建设任务,弥补基层民政设施不足短板。要加大投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强民政设施建设、运营的资金保障。加大违法违规设施机构的清理和整治力度,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加快相关证照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实施退出。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2.巩固政策体系建设成果。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双拥优抚、社会事务”六大板块政策体系为基础支撑,进一步巩固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物业、电价、取暖等专项救助相配套,慈善救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快建立以养老机构、老年驿站、养老助餐、医养结合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充分考虑“失独家庭”、“因公牺牲”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困难,推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减负增效等社会协同治理政策体系;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培育孵化、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等政策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3.巩固高位统筹机制成果。一要把民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民政工作的特殊性,形成刚柔相济的服务体系。二要深化民政改革,转变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配置民政资源,切实加强镇(街)、村(居)基础,建立有为有力有责的工作体系。三是推动民生供给侧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和产品。四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民政各领域服务、管理与技术标准体系研发、应用及试点示范。精准创建基层民政急需领域的标准,明确基层民政事务办理流程、政策依据、服务标准,形成民政全业务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确保把好事办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社会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人民满意民政

  4.健全民主自治的实现机制。一是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推行“三务公开”,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二是全面推进社区减负、以德治理社区等工作,推广社区议事协商的经验做法,将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纳入社区议事范畴,提高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高质量完成2019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发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软法”的积极作用,巩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农委、区社会办、区信访办、区综治办、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经管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5.完善社会力量的参与机制。一是推进社会化清单管理。积极推进民政服务社会化,研究建立民政社会化服务清单制度,实现动态目录管理。二是拓展社会化服务方式。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政府补贴等多种途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建立基层社会化承接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民政服务制度,实施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培育扎根基层、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品牌社会组织,推进连锁化运营,形成基层民政服务+专业社会力量支撑模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6.完善新型管理和服务保障体制。要健全民政工作机构,统一机构称谓,合理配备镇(街)民政工作专职人员,在村、社区服务站配备1名民政专干,确保基层有人干、能干好。要科学制定基层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完善基层民政工作台账制度,提升基层民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推进民政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优化镇(街)民政服务职能,推广社会工作理念方法,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体、老年群体、残疾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多样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拓展民生事业,建设充满活力民政

  7.拓展优化民政事业。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困难群众帮扶机构,统筹救助资源、建立专门救助力量,确保有弱必扶、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困必解;积极应对老龄化,做好养老事业的规划设计,营造敬老、养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大力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倡导文明绿色殡葬;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智库建设、志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建立慈善信托备案、年报、评估制度,弘扬慈善文化。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加大重点业务的执法监管,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社会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8.推进诚信民政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推进民政行业诚信自律、民政干部风清气正。一是将审查推向全面,推进低保申请居民经济信息核对和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建设,继续深化“诚信型”社区建设,持久教育,促进诚信习惯的养成;二是将诚信推向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教育,落实民政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力度;三是将教育推向全面,实施“民政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改善知识业务结构,增强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9.加快智慧民政建设。一是建设区、镇(街)、村(居)纵向到底的民政“一体化”业务受理、工作办理、综合管控平台。实施“基层民政信息化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度推进“互联网+”在民政基层落地实施,逐步推进工作运行“全在线”、“移动化”和“无纸化”。建立数据分析制度,促进基层民政服务便捷度、精准度。二是将民政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镇(街)社区服务中心,并延伸至社区服务站,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民政服务窗口,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原则,推行全科业务办理模式,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社会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总牵头,区民政局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区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各项任务节点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增加财政投入

  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定期研究民政事业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行区级民生保障清单化管理,确保民政保障资金的足额到位和稳定增长。同时对于突发情况和特殊群体,要建立财政应急机制,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有效帮扶。

(三)强化考核监督

  利用“大党建”考核体系,将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工作列入重点任务,将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内容,按照任务要求,加强对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附件:“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2018—2021年)工作职责分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2018—2021年)工作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和协调指导,负责统筹指导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区委区政府研究室:指导村规民约的完善修订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主责单位制定“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宣传方案,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案件、事件,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配合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流浪乞讨救助、清明节综合保障等民政业务相关的执法查处工作,维护农村和社区的治安安全。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涉及基建手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制定民政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区经济信息化委:建立完善顺义区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推进诚信型社区建设,为“互联网+民政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区农委:负责协助开展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统筹抓好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相关要求和职责。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推进医养结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困境儿童救治,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推进健康型社区建设等。

  区综治办:加强综治组织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安全”型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协调,指导社区建立治安防控网络。

  区信访办: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履行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关职责要求。

  区编办:为“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调整优化民政基层工作机构,合理配置民政基层人员力量。

  区政府法制办:指导各镇(街)制定法治民政建设的实施方案,负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

  区社会办:制定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监督指导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居规民约的修改完善。

  区经管站:负责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依法指导各村各类经济活动。

  区民政局:负责起草“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做好全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有关工作计划、组织筹备相关会议、建立例会制度;做好与各镇(街)的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全区建设工作动态;对于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职,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项任务,保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的财政预算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结合区财政实际情况,加大对民政基层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资金的使用重点向“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倾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困难群体各类救助保障政策。

  区司法局:制定全区普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并加强监督检查。

  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负责“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用地的审批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开展社区、农村地区环境秩序相关执法工作,负责配合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清明节综合保障等民政业务相关的执法查处工作。

  区残联:负责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残疾人劳动就业和康复工作,扶持残疾人生产劳动,以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开展社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区妇联: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困境妇女儿童做好救助服务工作,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困难妇女儿童办实事。

  团区委: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困境青少年做好救助服务工作,推动志愿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困难青少年办实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民政基层能力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安排建设资金,合理设置人员编制,配齐民政“十个一”、“三个一”及其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对“民政基层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于2018年11月底前报送本单位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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