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征地超转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民征发〔2018〕4号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征地超转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民征发〔2018〕4号

  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的医疗待遇,经研究,现将征地超转人员就医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征地超转人员就医可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及定点A类医疗机构为超转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

  征地超转人员门诊就医实行基层首诊制度。未经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征地超转人员凭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首诊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层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

  征地超转人员因病情需要市内转诊转院至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须经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经该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后,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门诊转诊有效时间为30天。

  征地超转人员中的孤老发生的门、急诊个人支付的自付一、自付二部分;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以下费用,个人支付的自付一、自付二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充报销,补充报销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京民征发〔2012〕503号)中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3〕219号 
  《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25号 
  关于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平熊政发〔2023〕10号 
  关于印发《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京科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3〕18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朝阳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印发 《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家湾设计小镇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独生子女伤残给予其父母特别扶助的决定 台政发〔2010〕9号 
  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拱辰街道2023年度小巷管家工作方案 
  《关于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 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意见》有关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民社管发〔2023〕13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3〕34号 
  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3〕34号 
  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规〔2023〕41号 

 关键字
  征地  管理  人员  问题  就医  超转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京民征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征地超转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民征发〔2018〕4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用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京技管〔2021〕72号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民征发〔2014〕40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4〕10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地及农转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征〔2013〕649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5〕3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