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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3〕3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二次北京市民政会议精神,推动民政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首都民政工作的意见》(京发〔2012〕1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本县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委、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与传统民政工作相比,新时期民政工作具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保底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服务和促进国防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改进和优化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民政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改善民生,统筹推动全县民政工作,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优抚安置率先实现城乡统筹;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覆盖人群逐步扩大,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民生福祉水平明显改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现重点突破,网格化服务管理、村务公开管理不断健全,综合协调、整体谋划能力进一步增强。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民政的职责不断调整,内涵更加丰富,作用越发重要,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民政工作调节社会利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和谐。现阶段民政工作对象从有限的特定人群向服务全体社会成员转变,服务功能从兜底保障为主向适度普惠转型,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各领域拓展,呈现大民政、大民生、大统筹、大发展、大稳定的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本县民政工作肩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面临着更加艰巨的挑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应对挑战,积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切实把握加强和改善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全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立足职能、普惠民众的原则,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建设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与保障体系,完善以社区建设为载体的城乡基层服务与管理的民主自治机制,构建以适度普惠型为发展方向的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格局,形成以服务国防建设为核心的双拥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框架,强化以依法行政为手段的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功能,为推进密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今后五年,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救灾储备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福利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城乡社区的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组织的发展日益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更加坚实有力,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和服务做到科学规范,全面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工作体制机制,使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位居郊区前列。

  (三)总体要求。今后五年,要紧紧围绕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好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确保民政工作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承接好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从政府、企事业单位转移出的社会职能,要在社会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中,大力开发服务性产业和新的就业岗位,拉动经济增长,服务经济发展。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在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养老事业、社区建设等方面,更好地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政治民主权益。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把传播慈善理念、提倡文明健康的婚姻新习俗和生态节地的殡葬新风尚以及宣传英烈的爱国情怀等民政工作,打造成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道德伦理、推进文明进步、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载体。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调节作用。发挥民政工作对社会分配的调节功能,特别是通过慈善、救助、养老等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物质财富的合理流动与分配,充分体现出社会的公正与公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三、积极推动民政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一)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逐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采暖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临时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捐赠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项目多样、功能整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密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密云县关于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三级联评制度的意见》,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健康档案录入以及信息核对、共享机制,提高低收入家庭核对的准确率。

  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县、镇(街道)社会救助一体化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加强专项救助能力,健全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重点保障政策。以“支出型贫困”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为突破口,加强就业、保险、救助、慈善的相互联动,促进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民政、残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部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救助资源使用效益。

  (二)以发展养老服务为重点,推进民生福利优先发展。

  启动“幸福晚年工程”。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水平。在政策创制、土地供应、资金引导、信贷支持、市场准入和人才配给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加强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失能和失智老年人护养机构以及镇街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到2015年,增加床位1700张,总床位达到5000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5.5张。落实《密云县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意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推进用人、用工、分配等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专业社会组织进入为老服务领域,将公办养老机构积极稳妥地推向市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供养服务专业化水平。

  构建“9064”养老服务体系。围绕“9064”养老服务格局,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通过网格化服务的帮助,充分发挥家庭的功能,鼓励家庭养老。整合城乡社区资源和志愿组织,充分发挥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及养老(助残)员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助残服务,引导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务料理、家庭保健、送饭上门等服务,完善社区养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发展老龄服务产业,实现机构养老目标。

  完善老年福利政策。认真落实“九养”政策和老年优待办法,全力做好老年优待卡、老年优待证办理和养老(助残)券、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部分公园、景区、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等免费或优惠服务。加强老年人精神和生活“双关爱”,建设一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和精神关怀服务站(室),结合“96156”社区服务热线、心理慰藉服务队,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动员和组织城乡社区(村)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居家开展精神关怀服务。继续招收养老(助残)员,覆盖到村居。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做好孝星评选。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

  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孤儿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规范集中供养和儿童家庭寄养,引导心理辅导机构和志愿组织走进孤儿生活,助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推进县级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推进福彩和福利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拓宽销售渠道,加强福彩公益金的监管。推进建立公益慈善组织公开透明机制,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创新慈善项目运作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打造规范、透明的慈善品牌,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落实福利企业税收减免和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推动社会福利企业稳步健康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三)以加快城乡社区建设为重点,增强民政社会建设能力。

  加快推进社区管理与服务创新,把城乡社区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幸福家园。

  强化社区居民自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丰富居(村)民会议、议事协商会、民主听证、民主评议、居(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实践活动,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完善城乡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完善邻里互助机制,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形成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格局。加强新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社区居委会建设。进一步推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经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增强社区综合管理效能。加快推进以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建设标准,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全力打造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安全稳定、健康幸福、文化繁荣的和谐社区。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下移,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把民政社会服务管理任务落实到网格。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依托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通过集中建设和组合配置,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构建跨部门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适应本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的要求,健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一体化。

  打造便民社区服务。加大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县、镇(街道)两级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培育新型服务品牌,鼓励社会力量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设立便民网点,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各类服务设施,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并整合社区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建立以街道为单元的综合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加强以社区为单元的服务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推进社区服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建立服务商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托96156、电子保姆、小帮手服务器,推进城市一刻钟服务圈向零距离服务圈转型、覆盖。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简化社会组织审批程序,推进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增加社会组织总量。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长效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扶持力度,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重点购买社区服务、培训教育、就业援助、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密云特色的社会组织品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优势互补的合力,逐步去除社会组织行政化参与、依赖型发展,增强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能力。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委托职能,开放更多公共资源和领域,引导社会组织分担行业管理和服务民生等部分政府职能,减轻政府负担。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级管理制度、分类监管制度、退出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体系,确保社会组织成为依法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不断培育壮大社工队伍。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主抓、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格局。加强社工培训,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儿童收养、婚姻登记、康复、殡仪等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司法、医疗、学校等基层单位,以及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开发设置社工岗位,配备社工人才。

  (四)以加强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导向,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功能齐全、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民政公共服务。

  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服务。从风险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技术保障、科普宣教和社会动员等入手,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灾害尤其是特大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实现物资储总量可应急保障全县1%的常住人口。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社区救援队伍建设,由县政府出资为全县人民免费上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提高社区居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档案电子信息数据库,建立民政、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创建国家4A级婚姻服务中心。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加快殡仪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实“零百千万”等殡葬惠民工程,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建立数字化界线管理系统,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由县政府出资为全县人民免费上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政策,健全评选表彰机制,建立社会举荐、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制度,弘扬社会正气。

  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完善集中救助、跨省救助、社会参与救助管理机制,注重源头防治,抓好主动救助,做好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扶,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推进信访接待工作,完善源头预防、积极解决、教育感化、稳控结合的防控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医疗等服务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五)以推进优抚安置制度改革为重点,发挥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

  创新双拥共建模式。认真践行新时期“军民融合”发展理念,不断拓宽共建领域,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途径。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双拥工作格局。加强富有密云特色和时代精神的双拥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保障能力。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经费科学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本县平均生活水平。将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保障并轨步伐。提高优抚医疗保障能力,全面实现“一站式”服务。

  实施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深入贯彻《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善以扶持就业为主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健全安置工作部门联动机制,落实退役士兵退役金制度和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建立政策扶持就业、发放退役补助金、国家供养等多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办法。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教育培训,建立安置服务支持体系。

  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接收安置任务,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满足军休干部个性化、人文化服务需求。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工作,为红色密云提供实践载体。

四、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目标责任分解到各镇(街道),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健全信息反馈、情况通报机制,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干部考核评价、任用挂钩,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二)实行部门联动,落实民政政策保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等民政事业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实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制定支持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的优惠政策。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广泛集聚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并存、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社会服务供给格局。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政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民政行政权力运行。推进养老、殡葬、婚姻等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县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充实基层民政特别是社会救助力量,着力改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创优”活动,切实提高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在新时期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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