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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京科发〔2019〕5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京科发〔2019〕5号

  各相关单位: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是我国应对世情国情变化、扩大开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更好推动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建设,发挥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使北京成为“一带一路”创新合作网络重要枢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北京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发展目标,瞄准“全球影响力”这个关键点,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引智引技引资并举、共商共建共享并进,从“塑环境、引进来、走出去、促合作”四方面发力,着力塑造和优化创新环境,着力引进国际创新资源,着力推动海外布局,着力促进开放合作,逐步构建北京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创新共同体,使北京成为“一带一路”创新合作网络重要枢纽,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服务大局。统筹全市科技资源,协调国内外各方,明确合作目标,聚焦合作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合作政策,点面结合,分类实施。发挥北京优势,服务国家大局,推动“一带一路”建成创新之路。

  问题导向、合作共赢。深入挖掘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面临的难点问题和共性需求,联合研究政策和产业难题,切实解决制约创新的“卡脖子”问题。兼顾各方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打造创新共同体。

  增进互信、开放共享。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之间的互访交流,增强互信、凝聚共识,共享科技平台、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进一步扩大科技资源开放,推进信息互通,加强人才交流,为深化科技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研究、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破除政策机制障碍,深度参与并逐步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1年,北京在国家构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创新共同体官方渠道和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创新主体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能力显著增强,国际人才、技术引进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突出,从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4方面,支撑北京成为“一带一路”创新合作网络重要枢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国际创新合作环境不断优化。与20个以上全球主要创新国家和地区搭建起政府间合作渠道和机制;中国(北京)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中关村论坛、中意创新合作周、“北京设计”、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未来论坛等科技创新品牌活动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在国内外流动更加便捷。

  ——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引进落地。引进一批国际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成国际创新合作集聚区,建立20个以上跨境联合孵化加速平台,促成50项以上海外技术成果在京落地,国际技术转移协作平台年均对接项目500项以上。

  ——京内科技创新主体海外布局。促进一批科技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20余项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国际标准话语权进一步增强。

  ——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有序开展。参与2个以上“大科学”计划;共建“一带一路”特色科技园区;实施联合研发计划;建成一批联合实验室;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共同举办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班15期左右。

二、任务举措

  (一)塑环境,推进科技创新国际化环境建设

  1.建立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渠道和机制。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渠道,建立政府间合作平台,在政策、法律、资金、标准、知识产权、前沿技术、国际合作等方面形成长效交流机制,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高校院所、企业、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京港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利用香港国际窗口优势,推动北京、香港及“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协作创新。(牵头部门:市科委、市政府外办、中关村管委会)

  2.举办科技创新国际品牌活动。持续举办中国(北京)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中关村论坛、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意创新合作周、北京-特拉维夫创新大会等国际品牌活动;举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在基础研究和前沿学术方面建立北京创新国际品牌;针对世界创新重点国家和地区,积极推进创新资源对接;鼓励和支持民间机构和社会力量主办创新论坛、创业大赛等国际交流活动。(牵头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贸促会、市侨联)

  3.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与服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整合“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知识产权资源,畅通“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渠道,为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布局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

  4.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在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框架下,研究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子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的作用,促进科技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落地转化,支持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深化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推动实施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鼓励优质企业海外发债,拓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融资渠道。(牵头部门: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

  5.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北京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全球开放共享,搭建科研设施远程共享平台、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和科技研发众包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发展一批市场化的科技资源服务企业。(牵头部门: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引进来”,促进国际创新要素在京聚集

  6.吸引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在京发展。建设一批国际人才公寓,营造国际人才宜居宜业的“类海外”环境,打造融工作生活于一体的国际人才社区。发挥侨务等各方资源优势,打造高层次引智平台。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海聚工程”“高聚工程”“科技新星计划”等人才计划,重点引进更多国际顶尖科学家和优秀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侨联、市政府侨办、相关区政府)

  7.实施顶尖科技人才计划。发挥北京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节点作用,吸引和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科学家、科技管理人员到北京交流,参与研发项目和课题研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共同培养科技人才,开展国际优秀青年学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互派实习、交流培训、学术访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侨联、市政府侨办)

  8.推动国际创新集聚区建设。充分挖掘北京资源禀赋,以中关村、望京及周边为核心区域,整合资源、提升环境、完善配套、优化服务,形成面向海外的“一带一路”国际创业创新高端要素集聚区,吸引知名国际科技组织落户北京,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外籍科技人才团队、知名创业孵化机构,高端国际商业服务和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等中介机构入驻,为北京和“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科技企业、创新项目团队对接资源提供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和便利化服务,促使其落地北京。(牵头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政府、朝阳区政府)

  9.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发挥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有关的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与平台的作用,促进国内的创新主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搭建技术转移协作平台,为技术转移机构提供资源共享渠道。(牵头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三)“走出去”,推动科技创新主体海外布局

  10.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布局建设研发中心,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实验室,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与当地高校院所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合作。(牵头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工商联)

  11.共建特色科技园区。发挥国际科技园区协会(IASP)等国际组织的多边平台作用,联合各类创新资源,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共建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引导各类国际资源参与园区规划、建设、运营,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到园区设立研发机构,对参与园区建设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与“一带一路”先进创新区域的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在中关村示范区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国际科技合作园区。(牵头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12.支持企业“抱团出海”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抱团出海”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关村“一带一路”产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平台作用,建立海外前沿技术信息和市场资源共享渠道,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中关村海外联络处在“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布局建设,服务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牵头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13.加快技术标准走出国门。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标准研究和合作,形成“产学研用”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产业联盟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搭建标准化服务平台,举办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标准研讨会,促进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国产品走出去。(牵头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成立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联盟。联合上海、武汉以及埃及、韩国、捷克等“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设计之都”城市,发起成立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联盟。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北京峰会,搭建高端对话平台,开展设计论坛及交易活动,促进与全球设计企业交流互动。依托“设计之都”联盟资源,提升北京国际设计周“年度设计奖”国际化水平,以评选方式推动国际设计周的资源和成果共享。(牵头单位:市科委)

  15.加强“北京设计”对外辐射。鼓励有条件的设计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引导企业承接国际订单,拓展海外市场。选择一批代表北京“设计之都”形象的优秀企业和原创作品进行全球巡展,通过“一带一路”推向国际市场,彰显“北京设计”独特文化与社会价值观。引导企业参与国际设计论坛、设计展览活动,掌握全球设计行业前沿动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设计奖项评选。(牵头单位:市科委)

  (四)促合作,打造国际创新共同体

  16.对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部,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简称“大科学”计划)的规划制定,充分挖掘北京地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已有基础,鼓励和支持全市创新主体牵头和参与“大科学”计划,推动“大科学”计划相关项目落地北京。(牵头部门:市科委)

  17.支持创新创业机构海外布局。支持创新创业主体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孵化器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建立“中关村海外孵化器”,加强与境外创业服务机构对接,发挥境外机构的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在北京建立跨境创新孵化平台。依托平台,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发掘筛选海外原创技术和项目,推动成立联合研究机构,开展跨境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研究,指导跨境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推进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8.共建联合实验室。在“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联合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科研机构,与北京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搭建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平台,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科技难题。鼓励和支持量子信息科学、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新型研发机构与国外相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共同开展科研工作。(牵头单位:市科委)

  19.实施联合研发计划。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创新合作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北京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针对共同关心的技术领域和技术问题开展联合研发。依托在京高校院所,围绕关键技术、关键产业的上下游环节,共同凝练、筛选一批符合双方发展需求、具备产业带动潜力的重大项目,开展联合研发。(牵头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局)

  20.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交流活动。支持在京举办适用技术培训班,选择北京有优势的应用技术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人才交流与合作,共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通过技术培训,带动技术、标准、产品在海外应用,促进北京科技对外辐射。举办北京市“一带一路”国际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推进国际优秀青年学生科技交流和创新,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的科研人员来京短期学习交流和开展研究。支持高校院所在京举办“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大会暨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牵头单位:市科委、市教委)

  21.引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参与“一带一路”创新合作。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中的作用,采取“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促进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参与国家开展平台建设、联合研发、人才交流等形式的合作,加大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科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制度,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年度任务分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政府、高校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资源、政策工具和资助渠道之间的统筹衔接,形成高效运转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协作体系。

(二)优化管理机制

  研究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制度,完善专家库、项目库、成果库和人才库。优化“一带一路”科研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制度,围绕本市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优化国际合作项目管理监督流程,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探索与世界接轨的科研管理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保障,规避法律风险。

(三)加强跟踪落实

  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统计调查和数据分析,发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建立跟踪落实机制,结合任务落实情况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分工。

(四)强化绩效评估

  建立行动计划落实评估机制,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评估指标体系,突出“以评促建”的政策导向,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定期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五)加大资金支持

  统筹财政资金的投入,明确资金投入重点,围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举措积极予以保障,同时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

(六)普及宣传教育

  及时总结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的经验、案例和成效,适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北京做法”。总结和宣传新典型、新做法、新机制和新模式,编写“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发展报告,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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