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权限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6〕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权限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6〕5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以下简称“能评(碳评)”),强化属地节能减碳管理主体责任,我委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碳评)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节能专篇类项目能评(碳评)审查实行分级管理。节能专篇类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能评(碳评)审查:

  (一)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项目。

  其他节能专篇类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能评(碳评)审查。海淀区能评(碳评)管理按原规定执行。

  二、强化能评(碳评)属地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能评(碳评)审查的项目,统一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初审。其他节能专篇类项目,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委进行能评(碳评)审查,并对能评(碳评)审查结果负责。各区发展改革委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能评(碳评)业务培训,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申报。

  三、规范履行能评(碳评)审查工作职责。各区发展改革委应尽快制订本区节能专篇类项目能评(碳评)审查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2月1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明确能评(碳评)工作主管科室(应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岗位职责、办理流程。规范能评(碳评)审查工作程序,节能专篇类项目能评(碳评)审查均在“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平台”中办理。各区发展改革委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开展节能专篇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在市发展改革委能评(碳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编制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节能专篇评审业务。节能专篇评审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四、做好能评(碳评)审查信息报送和分析预警。各区发展改革委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对上季度审查项目进行汇总、复核,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主要内容包括:各项目基本情况、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审查数据信息等。各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新增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情况跟踪分析,做好形势预测和适时预警调控。

  五、强化能评(碳评)审查管理与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各区能评(碳评)审查工作实施情况的指导,督导按规定开展能评(碳评)审查,每年对各区能评(碳评)审查项目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发展改革委将定期修订发布“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不定期组织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和支持各区规范有序开展能评(碳评)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6年2月15日起实施。如国家对能评(碳评)政策调整,本市将适时调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加强腾退低效产业空间改造利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1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答记者问 
  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 
  关于印发《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的通知 矿安〔2023〕129号 
  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 2023年第2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通知 京发改规〔2023〕1号 
  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2〕72号 
  关于促进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发改〔2023〕111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20号 
  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台政发〔2017〕32号 
  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4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3〕1046号 

 关键字
  固定资产投资  管理  节能  评估  审查  调整  权限  项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发改规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8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0〕1439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国发〔2019〕26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6〕16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权限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6〕5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4 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限额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发〔2012〕24号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 36 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9〕3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完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7〕4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