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得到贯彻落实?
答:《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十四五”时期加快治理城市内涝,取得明显成效。为此,《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具体落实的管理体制。城市政府是内涝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治理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城市内涝治理工作负总责。国务院相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加大支持、指导和督促力度。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城市内涝治理的支持力度。将城市内涝治理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地方政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城市内涝治理资金投入,探索建立“按效付费”等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水务事项全链条管理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新开发模式,整合盘活土地资源和各类经营性资源。
四是加强用地保障。将城市内涝治理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在地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优先保障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排水防涝设施用地应纳入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防止侵占排水防涝设施用地。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城市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系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厂网河(湖)一体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协调做好岸上岸下、堤内堤外、地上地下等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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