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北京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北京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手机用户可以通过 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查询网上登记办理进程。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颁证与送达
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一)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名册
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凭证。
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
1、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
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
2、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
本人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文件
(五)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书
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该事项的还需提交《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出资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及《北京市市场主体告知承诺制登记——提交人承诺书》
申请材料总要求
1.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白色纸张,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 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 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法亲笔签署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被委托人应配合登记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5. 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外文的,应对其内容进行准确的中文翻译,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外文原件两种文书,并注明“翻译准确”字样。翻译单位应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翻译专用章)或者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注明翻译人及联系方式。自然人的应在翻译件上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翻译人员相应翻译资质复印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6. 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结果名称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部门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2号令,2016年4月29日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昌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常见问题
1、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股权可以进行出质吗
不能。
2、公司有股权质押公司可以进行清算注销吗
不能。
3、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3)出质股权的数额
4、股权出质注销和撤销的区别
股权出质注销是指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股权出质撤销是指: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被撤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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