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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海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海淀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海淀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关于海淀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海淀区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京社信联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价值感知为主线,以提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行业性、市场性和社会性信用奖惩作用,深入开展信用数据融合、信用监管协同、信用便民惠企、信用应用创新四大工程,推动城市管理和社会违规违例事件由政府查处向信用自我约束、失信自我修正转变,加快推进体现海淀特色的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海淀区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高,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日趋高效,信用价值感知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明显,形成信用体系建设和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实施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实施。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海淀区各部门、各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跨领域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进信用平台与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城管综合执法等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联动。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坚持集约建设、资源共享,针对城市管理和营商环境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让信用公示、信用约束和联合奖惩机制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坚持应用导向、需求驱动,鼓励和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产品政务应用和社会应用,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依法依规,保障权益。加快健全信用法规体系和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强化信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信用数据融合工程,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1.全面建立各行业各领域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基于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围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科研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电子商务、教育、旅游、金融、申请政府资金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制度,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环节,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主体的信用行为,对诚实守信和违法失信行为留痕建档,做到全程可查、结果可核、过程可溯、安全可靠。

  2.大力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全量归集。研究编制《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细则》和《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考核力度。制订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定期发布年度《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环节中信用信息要按目录实现“应采尽采、应归尽归”。

  3.推动联合奖惩工作在海淀落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由红黑名单对象数据清单、认定标准行为清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构成的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三清单”制度,通过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联合奖惩信息互联互通。

  4. 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制度,完善“双公示”专栏专区建设和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全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海淀”网站,实现分级分类公开与共享应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5.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核心枢纽作用,全面升级应用支撑能力,实现跨平台、跨层级嵌入式服务,以及与“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消除信息“壁垒”和“孤岛”,为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等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专业大厅、街镇大厅自助查询服务。

  (二)实施信用监管协同工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6.制定《政府权力范围内使用信用信息事项清单》。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列出在政府权力范围内使用信用信息的事项清单,并明确依据失信情况采取惩戒措施,探索利用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信用评价、信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预警和联合奖惩措施等方式,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7.加快信用告知承诺制度建设。对接“证照分离”改革,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对严重违反承诺的相关主体,将其失信记录纳入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8.创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对备案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维护机制。以生产、劳动保障、商贸流通、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中介服务、金融、税务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大信用管理力度,探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持续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性措施。

  9.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联合惩戒。结合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从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资格、准入资格、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等方面实施惩戒,并将惩戒信息向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

  10.全面落实北京市联合奖惩备忘录。按照北京市已发布的对涉金融领域、重大税收违法领域、严重质量违法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海关失信企业、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等备忘录,与北京市主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标准,厘清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实施标准,确保全面落实,奖惩到位。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定期归集联合奖惩案例,并在“信用海淀”网站公示。

  11.加强市场主体风险管理和基层信用监管能力建设。依托市级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和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预警、风险提示和失信信息推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结合“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推进“多网”深度融合,把信用管理和应用贯穿至各部门和各街镇,提升基层信用监管与综合执法效能,提高基层信用监管与服务能力。

  12.推进信用产品在城市管理和服务中的深度应用。探索在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积分落户、公务员招考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或统一购买第三方信用服务。积极稳妥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征信、评级等市场机构共享,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更为广泛和便捷的线上线下信用产品,引导企业自发在市场交易、中介服务等环节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三)实施信用惠民便企工程,营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13.推进面向自然人的“信易+”惠民专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个人诚信分”在海淀落地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对信用分优良的个人在医疗、金融、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租房等领域给予激励和便利服务。

  14.大力推进“信易+”便企专项。健全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公共服务单位、产业园区、社会机构等的协同机制,支持一批创新型企业跨界融合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信易批”、“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聘”等系列“信易+”应用示范项目,探索市场化的信用积分评级,形成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应用,充分释放信用价值,让守信企业可以在优惠政策、财政资金以及金融信贷、市场交易等方面得到更多支持和机会。

  15.引导失信企业修复信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对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修复培训,制定完善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机制,加强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将培训活动及培训后信用联合惩戒对象相关主体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工作与信用修复流程紧密衔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机构作用,引导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

  16.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涉政府机构案件妥善执行,实现辖区内政府失信机构“动态清零”。

  (四)实施信用应用创新工程,推动信用体系高端发展

  17.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开放,探索与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信用数据合作模式,研究通过数据访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数据共享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同参与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记录,开展行业信息公示、风险提示、预警监测、信用管理培训等工作。

  18.支持信用产品和应用创新。持续推动信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不断强化信用产品开发与创新应用。支持企业联合创建信用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信用科技实验室、信用创新服务联盟等创新主体,实现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模型、信用行业应用等领域的创新突破。

  19.开展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围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文化、产品质量、交通运输、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发挥社会机构在信息技术、数据资源整合开发等方面优势,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和非公共信用信息的整合,开展信用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形成多样化的信用服务产品。推动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在支撑功能疏解促提升、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治理“大城市病”、优化营商环境、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等方面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20.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协同共治作用,推广《可信中关村公约》成功经验,构建以“可担责任的诚信”为核心的诚信机制,依法依约开展可信企业、可信产品(服务)和可信员工等认证工作,并在“信用海淀”网站公示认证信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认证工作,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管理水平能力。

  21.探索开展产业园区和创业服务载体信用监管试点工作。鼓励产业园区和创业服务载体建立入驻前信用承诺、入驻审核制度和入驻后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在“信用海淀”网站公示失信企业“黑名单”,禁止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入驻政府投资的产业园区和创业服务载体。鼓励产业园区和创业服务载体建立入驻企业信用档案,协助信用良好的入驻企业获得更多、更优惠的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加快推进信用政策创新。加快制定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为归集、查询和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保障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申报流程等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积极出台一批区域和部门性政策、意见、暂行规定。

  (二)强化信用工作机制

  提高对信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评价监督机制。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工作规则。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各部门年度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信用课题研究、信用信息支撑服务、信用产品创新、信用应用试点示范、信用报告费用补贴、支持协会联盟工作、诚信教育和培训、信用修复、诚信文化建设与宣传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将各部门和各街镇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第三方评估,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督促整改。

  (五)积极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加大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宣贯力度。全面落实“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加强对各行业和领域信用建设优秀经验的宣传推广。大力发掘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褒扬诚信行为;加强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将诚信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持续组织信用“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诚信兴商、诚实做人守信做事、诚信企业创建等主题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知信、守信意识。

  附件: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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