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三、除上述规定外,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2.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26日


 关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9号  (2020/10/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2020/9/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8/11)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7/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5号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  (202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01号  (2020/3/1)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令 第 50 号  (2020/1/1)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  (2019/11/26)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2019/9/2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2019/8/3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2019/8/1)

 关键字
  消费税  涂料  征收  电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调整国产彩色电视机特别消费税和价格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90〕11号

 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0〕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84号

 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税发〔2009〕45号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380号

 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 国发〔1994〕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财法[2012]8号

 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8〕144号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