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社会审计组织、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当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下

  列目的:

  (一)保证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

  (二)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三)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

  (四)持续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应当在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内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内外部审计协调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外部审计对本组织开展审计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三章协调的方法和内容

  第八条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者其他沟通方式进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包括下列方面:

  (一)与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沟通;

  (二)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三)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四)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当在审计范围上进行协调。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时,应当考虑双方的工作,以确保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

  第十一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当在必要的范围内互相交流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以便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当相互参阅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当在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上相互沟通,达成共识,以促进双方的合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准则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9号  (2020/10/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2020/9/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8/11)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7/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5号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  (202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01号  (2020/3/1)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令 第 50 号  (2020/1/1)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  (2019/11/26)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2019/9/2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2019/8/3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2019/8/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2019/8/1)
  政府投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2号  (2019/7/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2019/7/1)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47号  (2019/7/1)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  (2019/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2019/4/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2019/4/23)

 关键字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外部  具体  协调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