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办贸函〔2023〕470号

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办贸函〔2023〕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流程

  (一)为优化企业申报流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二)生产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地方管理端,对本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整理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上报至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统计及导出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企业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至商务部。

  (四)企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二、有关要求

  (一)2024年度线上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9月18日开通。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本地区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10月8日前完成汽车和摩托车企业出口许可申报材料初核并线上提交至商务部,纸质材料报送至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邮递单请注明“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汽车、摩托车)

  收件人及电话:韦日昊 010-65197964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至商务部的纸质材料包括:

  1.本地区汽车和摩托车企业申报出口许可总体情况;

  2.企业申请汇总表(由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导出,模版见附件);

  3.边境地区有关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如推荐边贸企业,需提供企业有关材料(暂不通过线上系统申报),以及上年度所推荐边贸企业的出口经营情况。

  系统填报问题可联系商务部许可证局(联系电话:010-84095747);政策咨询可联系商务部外贸司(联系电话:010-65197368)。

  附件:符合申领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汇总表.docx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2日


 关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9号  (2020/10/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2020/9/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8/11)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7/1)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  (2020/5/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01号  (2020/3/1)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令 第 50 号  (2020/1/1)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  (2019/11/26)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2019/9/2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2019/8/3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2019/8/1)

 关键字
  汽车  摩托车  出口  许可  申报  工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办贸函〔2023〕470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管发〔2023〕9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3〕9号

 关于摩托车头盔等11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总局公告 2010年第8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2018〕16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型柴油和燃气汽车(发动机)申报北京环保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 京环发〔2013〕4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交运发〔2012〕762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外埠进京部分载货汽车需求确认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告 2018年第13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调整为委托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的汽车产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35号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京银保监发〔2021〕246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