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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BF—2017—0130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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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BF—2017—0130 合同编号: 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 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蜂产品名称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 蜂产品其他质量要求 1.对产品质量的特别约定: 。 2.未做特别约定的有关指标,应当参照下列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 □《蜂王浆》(GB9697—2008) □《蜂花粉》(GB/T3035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31636—2016) □《蜂胶》(SB/T-10096—1992) □《巢蜜》(GB/T33045—2016) 第三条 蜜蜂饲养及产品采集、包装、保存、运输的具体要求: 1.特别约定: 。 2.未做特别约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蜜蜂饲养综合技术规范》(DB11/T 480-2007) □《蜂蜜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1-2007) □《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2-2007) □《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3-2017) □《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4-2017) 第四条 交货、包装物及验收 1.交货地点: 。 2.运费承担: 。 3.包装物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包装物/□乙方自备包装物。 4.验收方式:□理化及卫生指标由第三方/□甲方进行检验; 。 第五条 定价及结算方式 1.收购价格为□市场价/□保护价,由双方每年协商确定 次。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必须优先向甲方供货。 2.结算方式 □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预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剩余收购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蜂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后,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更换、退货等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双倍返还定金。 5.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气候和蜜粉源植物异常造成严重减产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收购方:(甲方签字或盖章): 供货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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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收购 蜂产品 |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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