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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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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朝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汇总评估工作。根据北京市朝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34524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5137人相比,减少92677人,下降2.6%,年平均下降0.3%。 全区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1280747人,占常住人口的3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514822人相比,减少234075人,下降15.5%,年平均下降1.7%。 二、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465020户,集体户97271户,家庭户人口为3167579人,集体户人口为28488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26人相比,减少0.1人。 三、地区分布 全区43个乡、街道中,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有13个,分别是十八里店地区(乡)、来广营地区(乡)、望京街道、大屯街道、南磨房地区(乡)、东坝地区(乡)、常营地区(乡)、奥运村街道、三间房地区(乡)、高碑店地区(乡)、崔各庄地区(乡)、劲松街道和潘家园街道;在5万人-10万人之间的有21个,分别是八里庄街道、双井街道、管庄地区(乡)、太阳宫地区(乡)、平房地区(乡)、小红门地区(乡)、金盏地区(乡)、和平街街道、垡头街道、六里屯街道、左家庄街道、亚运村街道、酒仙桥街道、东风地区(乡)、东湖街道、小关街道、安贞街道、王四营地区(乡)、豆各庄地区(乡)、将台地区(乡)和呼家楼街道;在5万人以下的有9个,分别是黑庄户地区(乡)、香河园街道、建外街道、朝外街道、三里屯街道、团结湖街道、孙河地区(乡)、麦子店街道和首都机场街道。 表1 朝阳区各乡、街道常住人口 地区 人口数(人) 全区 3452460 建外街道 36414 朝外街道 33212 呼家楼街道 53018 三里屯街道 32347 左家庄街道 70245 香河园街道 43002 和平街街道 81180 安贞街道 57016 亚运村街道 67745 小关街道 61966 酒仙桥街道 63910 麦子店街道 30143 团结湖街道 32091 六里屯街道 75229 八里庄街道 98084 双井街道 93962 劲松街道 103316 潘家园街道 100272 垡头街道 78952 南磨房地区(乡) 127268 高碑店地区(乡) 109631 将台地区(乡) 53714 太阳宫地区(乡) 86935 大屯街道 132457 望京街道 146220 小红门地区(乡) 83675 十八里店地区(乡) 178177 平房地区(乡) 85581 东风地区(乡) 63236 奥运村街道 109688 来广营地区(乡) 163970 常营地区(乡) 113891 三间房地区(乡) 109672 管庄地区(乡) 93273 金盏地区(乡) 82756 孙河地区(乡) 31288 崔各庄地区(乡) 107029 东坝地区(乡) 124163 黑庄户地区(乡) 49983 豆各庄地区(乡) 53766 王四营地区(乡) 54679 东湖街道 62467 首都机场街道 16837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06125人,占49.4%;女性人口为1746335人,占50.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1下降为97.7。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395192人,占11.4%;15-59岁人口为2348399人,占68%;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8869人,占2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92775人,占14.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 表2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总计 3452460 100 100 0-14岁 395192 11.4 7.6 15-59岁 2348399 68 80.2 60岁及以上 708869 20.5 12.2 其中:65岁及以上 492775 14.3 8.6 六、受教育程度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9985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379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03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05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472人增长为492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220人减少为174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653人减少为185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7782人增长为8704人。 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13.3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1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024人,文盲率[7]为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387人,文盲率下降0.5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8]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452460人,占10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79797人,下降2.3%,年平均下降0.2%;乡村人口减少12880人,下降100%;城镇人口比重上升0.4个百分点。 八、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82108人,占9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70352人,占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22649人,下降3.6%,年平均下降0.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9972人,上升21.4%,年平均上升2.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409152人,16-59岁人口为2334439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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