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字〔2020〕37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2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字〔2020〕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标准为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在续发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续发失业保险金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符合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自动为其办理续发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为其一次性补发期间应发未发的失业保险金。

  三、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经审核合格的,按照申请之日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生成失业保险金发放表单。失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存在异议的,对异议信息修改或核实后再行申领。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时,应主动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乡镇)或登录互联网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就业超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六、失业人员出现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但未主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经办机构应停发相关失业保险待遇,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金额。拒不退回的,纳入社会保险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各街道(乡镇)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之前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人社仲发〔2023〕1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级研修班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字〔202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5号 
  关于发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3年版)》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9号 
  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25号 
  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字〔2023〕122号 
  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3〕105号 
  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8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关键字
  失业保险金  发放  问题  申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人社就字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4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77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0〕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字〔2020〕37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19〕72号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12〕6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5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业务互联网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20〕4号

 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

 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有什么改变?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