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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2〕17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2〕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

  东西部协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是支持西部地区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在东西部协作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东西部人社协作体制机制,创新协作方式,强化服务保障,提升协作效率,构建集劳务协作、品牌打造、技能培训、技工院校建设、人才交流于一体的东西部人社协作新格局,扎实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一)创新协作方式。各地要充分发挥区域间互补优势,积极整合帮扶资源,丰富协作形式。西部地区要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等重点地区与结对帮扶县(市、区)在就业、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人才引智等方面加强工作联动。东部地区要将劳务协作、技能提升、人才支援等列入东西部协作重要内容,加大资金、资源、项目投入。鼓励结对关系调整前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地区通过市场化方式继续保持协作关系。有条件地区可与劳动力流动较多的其他地区建立健全市场化协作机制。

  (二)健全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西部地区要摸清本地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意愿,建立有意愿外出人员清单;东部地区要挖掘本地区企业用工需求,动态归集发布适合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岗位,形成岗位需求清单。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推动输出地、输入地信息共享、培训协同、高效对接。优化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对受疫情、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的输出地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定向援助,对输入地及时分流承接压力,结合实际调整劳务协作目标任务。东部地区要落实稳岗责任,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对吸纳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成效明显的企业,可给予一定支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力度,强化精准就业培训和劳务对接,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有序组织搬迁劳动力外出务工。按照已形成的协作帮扶关系,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开展乡村与街道的精准对接,帮助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家政社区服务网点就业。

  (三)着力发展劳务品牌。各地要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作用,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鼓励各地积极参加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建成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市场口碑的劳务品牌,进一步带动就业创业,助推地区产业发展。鼓励东西部协作地区为家政劳务品牌搭建对接渠道,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中发挥作用。

  (四)促进就业帮扶车间稳固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发挥东西部人社协作机制在建立、稳定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方面的作用,全面摸底排查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情况,做到基础底数清、政策落实清、经营状况清,确保完成就业帮扶车间数量稳定在3万个以上、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数量稳定在40万人以上的年度目标。积极推动帮扶车间发展成为吸纳就业的产业,把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帮扶车间作为重点,支持帮扶车间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从单一生产类型、单一产业环节向综合工厂转型,促进聚集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

  (五)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各地要将以工代赈作为促进脱贫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充分挖掘工程项目用工潜力,为当地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提供规模性务工岗位。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吸纳西部省份外出务工人员参与当地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更多帮扶项目按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充分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务工就业。以工代赈项目要广泛组织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务工,合理确定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规模,尽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最大程度发挥“赈”的作用。各地要统筹各类培训资金和资源,联合施工单位对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其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六)加强技工教育培训协作交流。各地要建立健全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工教育培训体系。西部地区要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各级各类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支持民办技工教育发展,不断提升自主发展能力。东部地区要鼓励本地技工院校、企业与西部地区技工院校开展校校合作、企校合作,扩大在西部地区招生和培训规模;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到西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大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训后上岗率。

  (七)强化人才协作和智力支持。各地要通过实施人才双向挂职、“组团式”人才支援、柔性引才等方式,持续为脱贫地区人才队伍注入新力量。东部地区要加大人才选派力度,选派教育、医疗、产业、科技、管理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到西部地区开展帮扶工作;要鼓励各类专家到西部开展专题讲座、现场指导、技术咨询等活动,扶持基层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为西部培养培训一批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西部地区要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为帮扶人才提供便利和支持。

  (八)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各地要对照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助力协作地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协作帮扶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对接调研,共同协调研究谋划推动重点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要优化对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配合,推动协作帮扶顺利开展。东部地区要谋划推动好重大发展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协作支持。西部地区要强化发展主体责任,为帮扶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落实帮扶责任,积极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对接活动。要准确把握东西部协作工作方向,聚焦协作重点,坚持以发展的办法创新深化协作帮扶,不断提升协作工作质量水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乡村振兴办。

  (二)强化服务保障。鼓励劳务输出人数较多的地区,在劳务输入地建立综合性务工服务站(点),进一步强化输出输入联络对接,实地了解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输入地的就业状况、生活情况,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输得出、稳得住。东部地区输入地要畅通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流入渠道,帮助其方便就业、稳定就业、维护合法权益,将在本地务工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作为工作对象,纳入稳岗就业服务范围。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梳理总结东西部人社协作典型经验,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并及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乡村振兴办。我们将通过简报、报纸、官微等途径,摘登宣传各地经验做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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