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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资助经费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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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资助经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京技管〔2020〕110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已通过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的企业,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可申请资助经费。经开区每年给予通过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合作: (一)开展科研项目合作。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附件1)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二)开展学生实习合作。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学生实习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附件2)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开展兼职兼薪合作。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兼职兼薪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附件3)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10-8716393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 附件2: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学生实习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 附件3: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兼职兼薪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 下载附件:(1)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docx (2)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学生实习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docx (3)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兼职兼薪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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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 基地 人才 联合 资助 经费 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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