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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第一章 站在新起点谋划人力社保事业新蓝图

第一节 历史跨越的五年

  “十三五”时期是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十三五”时期,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区域“两新两高”战略布局,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动摇,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持续提升,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人事人才助力经济发展作用日益彰显,公共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发挥重要作用,先后获得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北京市先进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民生基础。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业质量和就业数量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海淀区就业工作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坚持稳定就业与鼓励创业并重,坚持高质量就业与充分就业并重,持续保持充分就业区。一是就业总量持续扩大。地区就业总量由2015年的170万人,增加至2020年的215万人,三产就业人员比重为0.01:8.89:91.10,实现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二是就业机制更加科学。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责任机制,管行业必须管就业责任,就业形势分析力度持续加大、研判能力明显提高。整合成立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促进12.5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1.2%以下的低水平,连续多年成功创建成为北京市充分就业区。三是就业政策更加完善。形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全面的就业创业“1+11”政策体系,优化创业准入环境,扶持创业孵化基地,打造精品创业大赛,积极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市、区共计投入资金41.67亿元。四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在全市率先推行新型学徒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37名高技能人才享受补贴,以科研服务和城市运维保障为主的技能人才大量涌现,技能人才总量较“十二五”期末增长10.5%。

  (二)坚持全民共享原则,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十三五”时期,海淀区城乡统筹、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日益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持续向好,逐步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一是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成果逐步显现。截至2020年底,全区参保人数和参保单位分别达到384万人和13.01万家,较“十二五”末期分别增长21.9%和48.35%。与2015年相比,2020年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增长31.86%,达到4433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长62.37%,达到1197.5元/月;农业户籍失业金增长72.44%,达到1652元/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增长66.67%和47%,分别达到50万元和25万元。二是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打破养老保险“双轨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全区655家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持续助力企业发展“减负担”,2016年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由20%逐步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8%,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落实社保费“减免缓”政策,2020年为全区11万余家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控。三是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建立“多点位、一站式”经办服务体系,社保服务延伸至29个街镇和主要企业园区,构建起“区-街镇两级通办、多点经办”的服务网络体系。全区29家街镇经办网点共办理社保业务229.82万笔。信息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逐步由传统的线下业务经办模式向“互联网+社保”模式转变,实现了70%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网上平台办理。

  (三)坚持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彰显

  “十三五”时期,海淀区聚焦高精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全面推动引才、聚才、育才、留才各项工作,为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提供人才动力和智力支持。一是人才聚集效应持续显现。全区累计引进青年高潜人才、留学归国人员、企业科研人员及高管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7000余人;为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吸纳专业技术人才3300余人;培养各类技能人才11.5万人次。自2017年起,可为在辖区工作的外国人直接办理工作许可业务,截至“十三五”时期末共为6114名外国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包括A类高端人才(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精尖缺”人才)683名。二是创新举措激励高素质人才。实施企业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直通车”,打破学历、资历和职称限制,188人取得正高级职称,人数占全市的40%。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培养力度,新增18家博士后工作站、36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三是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举办人力资源服务大赛、CTO和CFO高级研修班、央地人才对接交流活动等,促进人才、技术落地转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培训、测评、人力资源外包等业态快速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319家,形成了全链条、全行业、纵深化、立体式的服务格局。

  (四)坚持改革创新思维,劳动关系在和谐稳定中创新发展

  “十三五”时期,海淀区劳动关系工作紧紧围绕首都发展要求,精心构建“源头预防、调裁化解、研判指引”三位一体、环状闭合的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实现预防、调解、执法、仲裁无缝衔接。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向基层延伸,建立区总工会派驻调解工作站,在中关村创业大街等地设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站,全面打造三方一体、四项功能、一个平台的“341”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区内14家单位、6名个人获市级先进表彰,372家单位获区级先进表彰。二是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群体裁员应急处置机制,提前介入、约谈指导,妥善处置甲骨文等40家企业涉及7000余人的裁员分流;建立重大集体案件监测制度,设立绿色通道,妥善处理重大集体争议。三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机制。全面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对14万余家企业进行了书面审查和日常巡查,涉及劳动者560余万人次。着力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18683件,涉及劳动者3.43万人,结案率100%。加强建筑工地用工管理,持续推行“三确认一备案”管理办法,推行建筑企业“红黑榜”制度。四是健全劳动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推出“互联网+调解”智慧服务,全区试点“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独创证据交换前置,组建速裁团队,实现简单争议快审快结。推进要素式办案,聘任兼职仲裁员。开发“智慧仲裁院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仲裁文书网上送达、网上公开。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3170件。

  (五)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时期,海淀区人力社保工作全面推进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云服务”。在全市率先推行微信视频开庭及调解,率先推出微信语音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掌上服务效能。搭建微发布矩阵平台,推行远程办事。二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3.0建设。民生业务场景设计覆盖就业、社保等40项业务。精简业务材料200余项,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三是深化“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持续巩固推进“一窗式”服务模式,强化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营造“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少、速度快、服务暖”的政务服务环境。四是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就业保民生。深入贯彻北京市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10条措施、海淀区“支持企业复能达产20条”等政策部署。实施“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行动计划。探索服务新业态与促进就业的契合点,联合美团向扶贫受援地送骑手岗位,面向全球策划开展“才聚云端”系列招聘活动。建立疫情期间“承诺办理制”“容缺受理制”,疫情期间开展“不见面咨询”“不见面办理”服务超百万人次。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阶段,北京市正处于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海淀区正处于区域创新生态体系逐步完善、高精尖产业结构持续巩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劲、构建新型城市形态探索迈出重大步伐的窗口时期。随着海淀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加速推进,区域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需求催生勃发,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将为区域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疫情走势带来新影响,科技创新催生新变化,经济发展加快调整,城市发展方式深刻转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人力社保领域依然存在短板,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难点堵点仍未完全打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对就业造成的不确定因素增加。高精尖产业布局造成岗位能力需求与城乡劳动力素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促进就业压力与稳定就业压力“双压并存”。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欠缺,技能人才动态数据库建设滞后。

  二是基金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基金征缴空间逐渐收缩、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社保基金长期收支平衡面临挑战。新型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参保企业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对社会保障服务精准、高效、公平、透明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安全防控管理手段仍需进一步强化,全区落实重大社保政策举措、不断深化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是制约人才发展的障碍依然存在:人才队伍规模和结构距离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支撑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高潜人才储备不足,人才培育、评价、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人才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人才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四是劳动关系发展面临新挑战: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蓬勃发展、就业方式多样化发展带来的劳动关系领域变革,对协调劳动关系提出新的要求。受产业结构调整、事业单位改革、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因素叠加影响,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隐患上升,防控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和信访矛盾的工作压力持续增大。

  此外,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政风行风、优化营商环境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十四五”时期,我们要准确把握形势,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三节 科学谋划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域“两新两高”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海淀区民生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2035年远景目标

  随着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海淀区建成集教育科研、发明创造、创新创业、生产发展、居住生活、文化交流等多维价值于一体的科学智慧之城、创新引领之城、人文生活之城、生态优美之城、和谐宜居之城,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平等就业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劳动就业制度更加完善。面向市场、开放多元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建成。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更具可持续韧性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健运行。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机制更加完善,人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全面建成,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区域就业创业更加充分。围绕“两新两高”战略,动态保持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深化充分就业创建质量,形成产业带动就业、政策拉动就业、创业引领就业、服务推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发挥新经济形态、新就业形态的带动作用,多渠道促进就业,确保地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增强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待遇水平稳步增长;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保障生活为基本、预防失业为重点、促进就业为目标的失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更加安全。

  ——人才发展环境更具活力。聚焦中关村科学城,落实“两新两高”战略,围绕产业需求引育人才,营造良好生态集聚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人才支撑。

  ——区域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电子劳动合同有序推行,劳动用工更加科学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实现劳动者工资报酬基本无拖欠。

  表1 海淀区“十四五”时期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调查失业率 <5% 预期性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0万人以上 预期性

  3.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 60%以上 预期性

  4.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95%以上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社保经办业务网上办理率 85%以上 预期性

  6.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 预期性

三、人才发展

  7.引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急需人才 1万人以上 预期性

  8.培养各类技能人才 8万人以上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7%以上 预期性

  10.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 87%以上 预期性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以上 预期性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以上 预期性

  13.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 96%以上 预期性

第二章 打造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高地

第一节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地区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带来的影响,将促进就业效果作为对引进项目、吸纳投资等重大项目立项时社会效益分析的重点内容。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促进城乡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实现就业,动态保持充分就业创建成果。加强相关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消除就业歧视,努力营造体面、尊严、和谐的就业环境。

  完善科学就业工作机制。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就业工作顶层设计,构建和完善“2体系+3机制”的就业工作模式。建立更加完善的就业责任体系,进一步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领导和推进地区就业工作、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负责、街镇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更加有力的就业考核和奖励体系,形成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新增就业、各街镇负责促进失业人员以及重点群体就业的“双线指标”任务体系,对做出突出成效的单位给予经费奖励。同时,进一步完善就业需求与问题解决机制、就业形势分析会商机制、就业重大舆情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

  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区域城市功能定位,合理拓展和布局就业新空间。瞄准新基建、新场景、新消费、新开放、新服务“五新”,在加速传统产业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持续释放吸纳就业潜力,更好满足就业需求。围绕涉及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需求,开发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多渠道支持地区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探索搭建岗位发布与个人就业需求对接机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发挥新就业形态作用,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

第二节 优化创业创新政策环境

  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创业政策。针对海淀区“十四五”经济运行和城乡就业形势新变化,积极完善、整合地区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提升政策创新能力。围绕新业态发展、灵活就业发展,统筹人力社保系统政策资源、培训资源、服务资源,谋划地区就业创业政策4.0版本,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奖励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双创”升级版建设,完善多层次创业体系。推动各项创业支持政策与带动就业成效挂钩,对稳定实现就业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予以奖励。加强对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扶持,支持微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创业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创造动能。探索开展多形式导师服务活动,盘活导师资源,发挥创业导师作用。

  加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探索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激发孵化载体积极性,依托载体孵化功能实现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举办创业大赛,提升“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活动品牌影响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予以扶持,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第三节 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评价方式。积极开展行业企业自主评价试点和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有机衔接。探索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突出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全面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线上培训,针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实现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岗位有效对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养,围绕国家和市、区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高级研修项目。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做强、做精本区高级研修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加快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聚焦高精尖产业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需要,实施技能人才清单式、订单式培养,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建设,提升人才开发效能。加大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力度,强化领军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围绕航空航天、智慧城市、无人驾驶等方面建立一批重点领域高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室。健全新时代工匠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推荐评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节 科学优化就业服务体系

  夯实三级就业服务基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依托街镇、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方位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将潜在用工需求转化为现实就业岗位。创新就业服务手段,因地制宜召开专场、精品招聘洽谈会,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招聘、远程面试,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就业服务职责,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和专业素质培训。

  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确保走访到位、登记到位、帮扶到位。依托报刊网络、宣传手册、主题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街镇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日常摸排工作,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全面摸清本辖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底数,紧紧围绕援助对象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就业帮扶。

  强化就业服务保障投入。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就业创业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就业创业事业发展与公共就业服务需求。提升信息化(智慧)保障能力,推动“互联网+就业管理服务”,充分利用以“城市大脑”“经济大脑”“数字政务”于一体的智慧城市框架体系,提高就业管理、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就业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便捷性和安全性。构建协同统一的政策保障体系,将就业政策纳入宏观政策体系中,积极探索产业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稳岗扶企与稳定就业政策、新业态与新就业形态支持政策、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政策的契合点,健全金融、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制度体系。

第三章 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持续推进政策有效落实

  稳步落实社保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稳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延长退休年龄、健全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失业保险城乡统一等社会保险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深入贯彻社保降费减负、城乡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政策精神,适时调整各项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以建筑业、快递业等为重点,推进高风险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现职业人群全覆盖。开展工伤保险专项检查,推进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加强劳动能力鉴定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健全鉴定专家动态管理和培训机制。持续完善工伤认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针对重大事件、特殊问题等情况的集体会商制度,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稳步加大基金安全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依托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健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部门内控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提高非现场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业务权限管理、科技防控及“大数据”比对,突出监督实效。以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为抓手,依托档案电子化和信息系统提高内控监督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节 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持续深化“一窗式”服务模式改革。整合归并各类综合服务事项,拓展“一窗式”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业务办理、服务标准、档案流转、内控监督规范化水平,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民生服务,逐步实现无差别“一窗服务”。注重服务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进一步打破科室、部门界限,全面精简业务材料、整合业务表格、优化流转环节,实现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窗式”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实现大厅综合窗口智能化服务。

  持续加强“多点位”经办体系建设。在全区形成网点广布、制度统一、业务联动、服务协同的高水平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实现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一方面,强化街镇经办网点建设,提升街镇工作人员对社保政策和业务经办的熟练度,确保区-街镇两级经办统一规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保分中心服务效能,发挥其深入企业园区的区位优势,为服务地区企业提供专场培训、上门指导等精细化服务。

  持续推动“不见面”服务常态化。对标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对社保经办服务进行全流程优化升级,推动“不见面”服务常态化,逐步实现“群众零跑腿”。打造智慧社保系统,通过日常业务智能网办、部门间数据智能关联、政策业务信息智能查询、自助办理智能引导、办事结果智能推送等措施手段,逐步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社保系统。加大京津冀地区协同服务力度,深入落实京津双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合作协议,推进京津地区转移接续业务智能化办理。

第三节 持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深化社保服务“网上办”。持续提升网办深度,增加网上服务事项种类,进一步满足群众网办需求。依托“互联网+人社”体系,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建设,推进“掌上社保”服务,拓展微信平台实用功能,延展掌上服务内容。加强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权益记录、社保卡、医保信息、公共信息等多类业务融合办理,推进各类民生卡“多卡合一”,让社保卡成为智慧“便民卡”。

  落实人社行动“一站式”。强化“场景式”政务服务建设,通过将不同部门负责的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探索部门间关联业务“一站式”联办服务,逐步实现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持续完善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保、税务合署办公机制,科学设计跨部门业务流转环节,加强与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联动协作,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业务。

  优化营商环境“跑一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效能,全面梳理“堵点”问题,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首问责任制”,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以“数据共享”“用户体验”为着力点,打破信息壁垒、突出智能服务、强化大数据应用,提升参保人员和企业的满意度。

第四章 营造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速推动人才吸引聚集

  完善吸引聚集人才政策体系。加强对全区产业布局、企业人才需求的总体考量和统筹谋划,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政府、企业、高校多方联动,大力开发海内外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满足产业不断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素质青年人才,为留学归国人员、“双一流”高校及“双一流”专业毕业生到海淀区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完善工作居住证办理政策,为各类优秀人才在京创新创业提供服务保障。多层次、多维度开展“中关村科学城”引才行动,持续扩大政策覆盖面。

  拓展广泛延揽精英人才渠道。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与重点领域产业对接,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人才需求联动的服务产业链,围绕高精尖产业人才需求,引导猎头机构广泛延揽急需紧缺人才。推出“互联网+现场”双模式招聘,在全国重点高校组织入校双选会,线上同步召开“才聚云端”人才双选活动,拓展引才途径,力争在全球知名大学建立双模式引才渠道。

  打造吸引聚集优秀人才平台。稳步推进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海淀园)建设。打造行业高质量发展平台,探索培育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提供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良性发展。以推动区域人才集聚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招才引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加强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扩大行业效能辐射范围,加快构建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强人才培育评价激励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本市各类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完成职称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持续推进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和代表作评审制度实施。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条件成熟的用人主体自主评价。聚焦新业态、新职业发展需要,满足对高精尖产业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实现各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全覆盖。加强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建设,深入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

  聚集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围绕海淀区创新驱动发展需求,依托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产业领域,聚集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要素,汇聚一批战略性和专业性的科技人才,吸引一批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到海淀区创新创业,培养一批适应未来发展的青年英才,促进海淀区人才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发展优势。

  加强领军人才培养交流。加大“三个一千”培养力度,优化课程方向,助力中关村领军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化视野,提升国际化竞争力。深化央地人才交流,针对中关村科学城领军企业前沿技术对接需求,围绕国际先进技术、5G、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工业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等科研方向,组织国际技术专家、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开展项目交流活动,促进区域创新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节 加快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推进人才服务多元化。以中关村壹号为试点,发挥“人才工作事权下沉试点园”作用,探索推动更多人才服务事项下沉,提升人才服务便利度。推动人才服务向街镇、楼宇覆盖,培育“人才服务专员”。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人才引进和工作居住证办理等场景的便利化示范应用,搭建人才服务鉴证平台,初步建成海淀区人才信息库,延伸拓展服务功能。推动组建人才发展联盟,团结凝聚企业、园区、协会、人才工作者等多方力量,共同研究解决人才发展难题。

  提升人才服务便利化。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证审批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同时取证”。进一步推进受理网点建设,构建“落地即办”外籍人才服务工作网络,更好帮助驻区企业引用外国人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通过积分指标体系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为在海淀区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才提供新的落户渠道。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鼓励在市、区重点支持的高精尖产业和前沿科技领域中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积极开展园区分站推荐增设工作,对设站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效率和博士后人员培养质量。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高端论坛,鼓励支持博士后在京创业。

第五章 构建更加和谐、更加多元的劳动关系机制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健全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落实互联网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新业态用工指引。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运用大数据优化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园区和行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和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实现“一网通办”审批,落实服务“两区”企业用工计划,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劳务派遣行业良性发展。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开展线上线下企业薪酬调查,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引导企业制定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薪酬体系。在自贸区试行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告知承诺审批机制,增强企业守法经营公信度。

  全力防控劳动用工风险。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实施分级预警,及时评估报告,对接辖区社会管理网格,完善形势研判、信息通报和评估预警机制,搭建隐患预警、纠纷化解、应急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实施企业规模裁员应对预案,坚持企业裁员“有报告必谈、有舆情必谈、有案件必谈”的“三必谈”约谈指导机制,完善重大裁员应急联动处置机制,依法稳妥处置企业裁员风险。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兼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持续开展劳动关系“三个一”微循环工程,积极推动协商协调机制向基层延伸下沉。落实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确保80%以上培育企业达到“用工管理规范、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的劳动关系和谐要求。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评选工作,落实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联合激励机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推进守法诚信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管理,加大违法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违法用工行为快速查处机制,对群体性讨薪、重点舆情、特殊时期极端事件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及处理,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率。

  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保函)、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落地见效,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加强部门间联动执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年度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当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有效预防欠薪纠纷隐患。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等专项检查。全面推行“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全周期联动”管理模式,加大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时监管力度,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为矛盾隐患排查重点,进一步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化解欠薪风险。

  扎实推进监察两网建设。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公安、住建、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落实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联动处置长效机制,形成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合力。继续推进网格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和充实基本数据库,对企业用工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和分级监管。完善街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探索研究成立街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将“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改革落到实处。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

  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自贸区建立实体化调解组织,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健全和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多元调解工作室优势,继续推进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调处案件。深化协商调解优先机制,主动介入重点企业裁员活动,向重点单位发放仲裁建议书,对存在劳动争议风险的用人单位提前进行用工指导,将劳动争议化解于萌芽。

  聚焦精准化办案理念。实行仲裁案件繁简分流、简易处理和终局裁决,实现“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强化办案指导、推动庭审规范、加大终局裁决力度、推行速裁模式、提升案件处理质效。完善调、裁、审、执衔接机制,促进互通互认、无缝衔接。健全重大争议处理机制,建立仲裁特别程序,做到全程跟进、重点办理。落实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跨区域争议案件。

  打造智慧特色仲裁院。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提供高效调解仲裁服务。实现“智慧仲裁院综合服务平台”升级优化,形成仲裁案件全流程线上工作模式,力争成为全国“互联网+调解仲裁”的先行者。整合资源开展大数据处理,实现大数据分析,为争议预防、处理提供研判指引。提高硬件设施智能化水平,配置自助查询档案、填写申请、领取文书等功能的智能设备,提升服务质效。

  培育成熟专业化队伍。打造作风硬、本领高的仲裁员队伍,构建精英化人才梯队,建立多元化培训机制,利用大数据资源优势推进网络学习常态化。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注重指导调解员通过调解移动终端、手机APP、微信群等形式,开展网上调解、视频调解,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建设业务强、效率高的服务型机构,以马连洼仲裁分庭建设运行为抓手,形成“品字形”仲裁服务场所布局,近距离服务企业群众。

第四节 畅通群众诉求快速化解渠道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围绕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集体访、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等隐患,全面深入细致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摸排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账督办,压实维稳责任。加大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力度,对网络热炒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不断提升信访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矛盾纠纷基层化解和初信初访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访疑难问题化解。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和阅批来信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注重提高首办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建立满意评价、结果回访、办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着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有人应、有人办、能办好”。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逐案分析,采取交办、督办和协调办理等方式,加强协调化解、打通衔接渠道,以个案为突破口,推动相关政策不断完善,逐步提高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1.“1+11”政策体系:海淀区2018年8月出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海行规发〔2018〕18号)以及配套的鼓励创业、加强培训、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等11项政策措施。

  2.“341”工作模式:即三方一体、四项功能、一个平台工作模式,三方指政府、工会、企业;四项功能指劳动关系工作的研究站、企业与职工的沟通站、劳动关系情况信息的收集站、劳动纠纷争议的化解站;一个平台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站。

  3.“三确认一备案”管理办法:即要求劳务单位将工资表、考勤表由农民工本人、班组长、劳务单位的管理人员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报总包单位备案。

  4.“2体系+3机制”就业工作模式:“2体系”是指更加完善的就业责任体系和更加有力的就业考核及奖励体系;“3机制”是指就业需求与问题解决机制、就业形势分析会商机制、就业重大舆情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

  5.“三个一千”:即依托海淀区人才专项资金实施海淀区领军企业国际化培养工程,以推进“两新两高”战略,加快“两区”建设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其中,包括培养一千个首席执行官、一千个首席财务官、一千个首席人力资源官等各类领军人才。

  6.告知承诺审批机制:是指对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海淀区将对自贸区内企业特殊工时、综合计算工时部分业务实行上述方式审批。

  7.“三个一”微循环工程:是指北京市积极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延伸下沉,通过在一街、一楼、一园区建立三方工作站或服务站,针对企业人员选用、集体协商、竞业限制、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用工方面需求,为企业和职工提供精准化、贴身式服务,畅通协调劳动关系的渠道,实现协调劳动关系微循环。

  8.红名单:是指每年在全区筛选的劳动用工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单位和建设项目评选的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名单。我区将为入选此名单的企业优先给予政策优惠和便利服务。

  9.黑名单:即海淀区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及重点关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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